女子以“破事消灾”为名诈骗45万获刑8年1个月

辽沈晚报 2026年04月08日

本报讯 记者金国建报道 近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的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张某的上诉,维持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1个月、罚金12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的判决。

经审理查明,2022年7月,被害人徐某经人介绍认识张某。张某谎称可“算运程”“破事消灾”,以封建迷信手段骗取了徐某的信任。当月,张某为徐某“算运程”收取了999元。同年8月,徐某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急于寻求“破事”逃避处罚,又先后两次找到张某“破事”并给转了2000元钱。被查的风声更紧了,徐某找张某想办法,却被告之“心不诚”“破大事得98万元”,才能“化解灾祸”,打个折也要45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徐某先后通过微信、银行转账向张某支付“破事费”等共计452999元。张将赃款用于为儿子购买轿车及个人消费。2023年12月,徐某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缓刑并罚金20万,此时才大悟,张某所称的“管住嘴”就是怕事情败露而编造的谎言,自己被骗了,随即向张某追讨钱款,遭拒后报案。

2025年4月,张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诈骗事实。一审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1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452999元,扣押车辆依法折价退赔。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虚构封建迷信消灾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涉案车辆系赃款购置,不影响犯罪数额认定;其亲属代为退赔未达成和解,不予从轻。原审判决事实清楚、量刑适当、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