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批复同意不再保留长兴岛等5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告称,同意大连市、鞍山市、锦州市、铁岭市、朝阳市人民政府分别撤销长兴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喀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取消不再保留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称,做好整合优化等后续工作,确保上述5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再保留后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