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近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对925批次食品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11批次。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5年第4期)获悉,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906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九大类,其中,合格894批次,发现不合格1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12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为餐饮食品,存在问题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大肠菌群主要用来评价餐饮具清洁度,反映餐饮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此指标超标易引起腹泻等肠道疾病。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在餐饮具清洗消毒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以避免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