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推!浑南区出台促进社区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辽沈晚报 2025年09月08日

浑南区日前正式印发《促进社区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成为辽宁省首个系统性推动社区经济发展的区级指导性文件。

该《意见》聚焦“幸福新社区”建设目标,围绕居民“一老一幼”服务需求,因地制宜探索“社区合伙人”、社区慈善基金、社区企业等多元化运营模式,推动社区从“输血”向“造血”转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居民幸福感。

三大模式落地:让资源活起来、

服务优起来、群众参与进来

《意见》明确提出三种社区经济主要运行路径,以制度化设计破解社区发展资源不足、服务能力有限等难题。

什么是“社区合伙人”?简单来说,就是街道社区党组织“招贤纳士”,邀请社会组织、企业、个体户甚至热心居民,带着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参与社区建设。

成为合伙人后,可以参与社区养老助餐、托育托管、文体活动、便民维修等各类服务项目。想为社区做点好事,却不知如何出力?现在可以通过“社区慈善基金”实现精准捐赠。该基金在街道党组织领导下,依托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专款专用,透明运行。

居民或企业可通过线上平台、社区大集等形式进行捐款,每一笔资金使用都将定期公示。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社区公益项目,如困难家庭帮扶、老年人关爱行动、儿童课后托管、社区环境提升等。项目由社区申报、基金管委会审核、慈善组织拨付,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最令人关注的是,《意见》明确允许由社区居委会出资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即“社区企业”。这是浑南区在体制机制上的重要突破。

多方协同监管:

守住底线,确保公平透明

为防止“变味走样”,《意见》设立严格监管机制。严禁将社区公共资源用于抵押担保或利益输送,严禁设立“小金库”、虚构项目套取资金,严禁个人从中牟利。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浑南区市场局、民政局、营商局等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党委领导、街道统筹、社区实施、多方监督”的闭环管理体系。同时,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将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积极性。

从“治理”到“共富”:

小切口撬动大民生

发展社区经济,不只是为了“搞点收入”,更是新时代基层治理的一次深刻变革。如今,在浑南区的多个社区,已有理发店店主以“技能入股”成为社区合伙人,每月为老人提供低价理发服务;有社区依托慈善基金建起“托管家园”,为“双职工”子女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周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