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估算,全市约有10万老年人处于中度及以上失能状态,助餐、助浴、专业照护、长期托养、喘息服务等刚性需求庞大。近期,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经积极争取,沈阳市成为全国四个市级试点之一,率先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
助餐、助浴、助医等可申请补贴
每月最高可抵扣800元
本次补贴面向居住在沈阳市的,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沈阳市户籍限制要求。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关爱型)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项目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范围,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三个方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参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后续适时对补贴项目进行调整。
补贴将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发放。试点期间,“民政通”以“抵扣券”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对补贴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比如,一位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价格为100元的居家上门服务,如果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按40%比例抵扣后,只需自付60元。目前消费券分两种:一种用于机构长期托养、喘息服务和日托服务的消费券,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800元;另一种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每月抵扣额度最高500元。两种消费券不能兼领兼得。
四项流程完成领取、核销
可由代办人代领取
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的申请和使用包括下面几个流程:
一是个人申请。老年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
二是能力评估。由区、县(市)民政局委托专业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面对面”对老年人实施能力评估。
三是电子消费券领取。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民政通”领取首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民政通”会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四是电子消费券使用。以居家上门服务为例,老年人可在“民政通”小程序上选取符合自己需求的服务机构,并预约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项目,然后就可以等待专业的服务机构上门了。服务结束后,老年人支付服务费用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直接抵扣相应的补贴金额。
电子消费券可以由代办人帮助老年人领取。这里的代办人包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社区(村)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代办人可在“民政通”个人账号中绑定老年人信息,完成老年人基础信息实名认证后,方可代老年人申领电子消费券并下单养老服务。
申请之前须接受能力评估
评估达到申领条件费用可抵扣
因为此次补贴对象是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所以老年人在申领电子消费券之前,需要接受能力评估。
实施方案印发前12个月内已经由民政局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不再重新评估,由市民政局协调相关单位向“民政通”推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
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区、县(市)民政局会指导评估机构做好预评估工作,并向经预评估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做好政策解读。如老年人身体状况未发生变化,试点实施期限内不再重新评估。
本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