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沈阳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拨付方式调整为一次性或按月拨付
辽沈晚报 2025年06月12日

7月1日起,沈阳医保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拨付方式也调整为一次性拨付或按月拨付。

6月11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完善医保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崔俊介绍相关情况。

今年4月,沈阳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沈阳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规定今年7月1日及以后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流(引)产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将施行重大调整。由原来的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发放给单位,单位发放给个人,调整为直接发放到个人。

发放时间缩短

申请方式简便

生育津贴将根据参保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缴费到账信息进行拨付。医保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会将相应生育津贴拨付给参保职工,大大缩短了领取周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推出生育津贴“即申即享”服务,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申领“线上办”“掌上办”。即参保职工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或“沈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提交申领材料,就能实现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此外,沈阳医保还提供生育津贴办理进度实时查询服务,同时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也为申领人推送生育津贴办理进度消息提醒,确保参保职工第一时间掌握到账情况。

拨付方式多样化

可线上查询拨付情况

拨付方式也调整为一次性拨付或按月拨付。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申请的,一次性拨付全部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申请的,首次拨付生育或手术日至申领月期间的生育津贴,剩余生育津贴按月拨付直至发放完成,每月前10个工作日拨付到账,法定节假日顺延。

参保职工本人可以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沈阳医保掌上渠道)查询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职工所在单位可以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单位网厅、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网上服务“生育业务办理”菜单下“生育津贴发放进度查询”“生育津贴发放情况核查”模块查询本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本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