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勾思涵报道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获悉,为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升就医体验,葫芦岛市逐步优化完善“两病”保障政策,全面取消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起付标准;高血压、糖尿病、高血压合并糖尿病基金支付限额每年分别达到300元、500元、600元;一级(含未定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60%、50%,保障待遇达到全省前列。
此外,葫芦岛市优化了“两病”认定程序。开展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将未纳入门诊特慢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优化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考虑到透析患者一般都并发其他基础疾病,开通慢特病透析患者“绿色通道”,由医疗机构协助患者申请认定相应病种,可组织专家根据患者完整的申请材料直接进行认定,不需体检复查,同时不区分病种待遇类型,认定后均可即时享受待遇,来开具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用药。
与此同时,葫芦岛市优化了支付管理。将“两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根据省级规定实施药品价格管理,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医保支付,确保患者及时获得所需药品和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截至目前,葫芦岛市“两病”门诊覆盖患者累计19.2万人,当年享受待遇2500多人次、统筹基金支出35.28万元。
据悉,葫芦岛市将21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两病”门诊用药医疗机构范围,其中乡镇基层卫生院111家,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街道、乡镇、村屯全覆盖,极大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