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鹏报道 在辽宁取景拍摄,或者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微短剧,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助了!3月31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辽宁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出台《推动辽宁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相关情况。
微短剧作为网络视听领域的新兴业态,作为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类型之一,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已成为传播主流价值、讲好地方故事、拉动文化消费的重要载体。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出台了《推动辽宁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共六个部分、20条,围绕“辽派”精品微短剧创作传播的各重点环节和领域,提出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和“暖心贴心”的服务举措。尤其是在聚焦精品创作、强化全链条扶持方面,我省设立了剧本创作扶持、制作取景补助、精品播出奖励等多重激励,鼓励创作更多优秀作品。
同时,对于在辽制作取景过程中,产生的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服化道等配套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对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的精品微短剧、AI漫剧,按算力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贴;对网络平台上线且播映收益超过200万元的作品,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20%给予扶持。
此外,我省还将在夯实产业基础支撑、激发创新内生动力、提升出海竞争能力等方面,根据不同的条件给与相应的补助或奖励。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措施中的各项扶持政策不仅可以按规叠加申领,在与省内其他同类政策重复时,也将按照“就高”原则执行,确保企业享受到最大力度的支持。但是,享受上述所有政策扶持的微短剧项目,前提条件是在我省备案立项。
省广播电视局也鼓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省市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目前,沈阳、大连已出台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