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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获通过 今年6月起正式施行 2026年03月27日 

本报讯 通讯员李尧 记者吕洋报道 3月25日,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

这一举措标志着辽宁边境沿海地区治理将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崭新阶段,为统筹当地安全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辽宁是全国仅有的两个既沿边又沿海的省份之一,边境沿海地区防控形势复杂且艰巨。此前,原《条例》于1995年制定,1999年进行修正,多年来为边境沿海地区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正式实施,边境沿海地区生产作业愈发频繁,涉边涉海违法犯罪形式也不断变化,原《条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在此背景下,2024年以来,辽宁边检总站立足现实需求,积极全力争取立法支持,推动形成了这部贴合辽宁实际、顺应时代潮流,兼具安全性与民生性的边防管理地方性法规。

新《条例》紧密围绕新时代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需求,对各级人民政府、边海防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了更为清晰、明确的界定。通过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健全了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管控体系。

围绕筑牢边境安全防线、规范生产生活秩序这一核心目标,新《条例》系统完善了边境地区各项管理规定,着力破解现实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它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强化制度供给,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与综合管控效能,为维护边境沿海地区长治久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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