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赫巍利报道 为给新质生产力注入更多“博士后力量”,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部门联合发出“英雄帖”,正式启动2026年“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设立工作,诚邀省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事业单位及园区“揭榜”入驻。
此次申报范围广泛,覆盖全省行政区域内尚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从事科研或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
想成功“揭榜”,需具备哪些“硬核”实力?申报条件上设置了几道“门槛”:申报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力派”,经济实力强、经济效益好;需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科研“装备”精良;要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不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能担当博士后合作导师的科研“领路人”;还要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及明确计划,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最重要的是,要真正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他们提供优厚的科研条件和生活后勤保障,让人才“留得住、干得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报对“优等生”和“潜力股”均有倾斜。凡属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在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建树、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以及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单位,可优先推荐。同时,为激发县域和基层创新活力,对县域、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园区也可以组团“参战”。省级及以上相关园区可申报区域性基地,但需有辖区内3家以上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单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成功获批设立基地的单位,将参照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模式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并获得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进阶”机会,为我省创新发展持续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