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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鞍山公布典型案例 2025年08月11日 

本报讯 首席记者王晓倩报道 按照《辽宁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鞍山市公布两起查处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典型案例。

台安县雅德斯电动车门市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执法人员在对台安县雅德斯电动车门市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4辆待售电动自行车篡改了电池组盒内容积。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台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没收涉案电动自行车4辆,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铁西区台铃电动车店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执法人员在对铁西区台铃电动车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有6台待售的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过长。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判定该产品不合格。铁西区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作出没收涉案的鞍座改装套件6个,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两起案例,无论是篡改电池组盒内容积以违规提升续航或动力,还是加长鞍座以非法增加载人能力,都属于触碰安全红线的违法行为。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督促所有相关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请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拒绝购买和使用非法改装的车辆,共同守护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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