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7

公 告 2025年07月07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本公告。

经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北村镇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库村镇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沈阳新民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村镇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沈阳辽中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中村镇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盛京银行将收购沈北村镇银行、法库村镇银行、新民村镇银行、辽中村镇银行并分别设立为盛京银行分支机构。上述事项将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收购设立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按照《公司法》关于吸收合并的规定完成改革工作。收购设立完成后,上述四家村镇银行将依法解散并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其资产、负债、业务、网点、人员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等由盛京银行承继,村镇银行原有客户届时可到盛京银行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新民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辽中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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