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日前,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和平区消费者协会举行“沈阳线下零售店7日无理由退货倡议活动”。沈阳计划在2025年底前,推动全市新增1000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据悉,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线下零售店的无理由退货制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出台了《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为了推动标准落实,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制定了《沈阳市推广线下零售店无理由退货工作实施方案》,鼓励企业自愿承诺无理由退货,提升消费体验,赢得消费者满意,增强市场活力。
在活动现场,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明确了退货范围、时限、条件及流程。根据规定,参与承诺的企业需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前提下,为消费者提供7日内无理由退货服务,并在收到退货申请后1日内完成退款。同时,企业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退货规则,确保消费者知情权。相关负责人还强调:“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消费者需确保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企业也应加强内部管理,避免恶意退货行为,确保政策公平执行。”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宣读了《沈阳市推广线下零售店无理由退货工作实施方案》及线下零售店落实7天无理由退货的倡议。根据方案,沈阳市将在2025年底前,以现有120家消费者维权服务站为基础,推动全市新增1000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覆盖家居、服装、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领域。采取“自愿承诺、分类推进、社会共治”的原则,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