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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规范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5年04月24日 

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五一”、端午假期临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旅游消费相关市场经营者发布《关于规范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秩序。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价格自律,守法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在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的要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景点、出租车、停车场等,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以及不落实“绿色通道”和免收通行费优惠政策;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应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对旅游消费相关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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