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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刑满释放后 他终于有了住所和身份 2024年10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胡婷婷报道 62岁的他即将刑满释放,但是却查询不到他任何的户籍信息。丹东市看守所和行管部门经过细致耐心的询问和努力,积极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终于实现“无缝对接”,妥善安置了无户籍无定所的刑满释放人员。

4月5日,因盗窃被判入狱7个月的李某刑满释放。此前,公安机关在对其个人信息核查时发现,其无任何户籍登记证明,同时62岁的他也无法提供个人的相关户籍信息。后经公安机关通过DNA、人像识别、指纹等多种方式,对其个人信息进行相关数据库查询,均无法查到其前科及相关户籍信息。

李某在丹东市看守所收押后,看守所管教王琦通过与其谈话中得知,其在吉林省公主岭出生,在4岁时因癫痫等多种疾病,原生家庭将其弃养,后被人收养后一直被虐待,直到15岁时,不堪忍受折磨离开收养家庭开始四处流浪,辗转来到丹东东港市后,一直靠打零工为生。在管教王琦多次的谈心后,李某终于向管教敞开了心扉,说自己此次犯罪是因无生活来源才不得已实施的偷盗行为,并且表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十分后悔。

鉴于李某的认罪态度及在监室内的表现良好,管教王琦积极主动向所领导反映其相关情况,看守所在日常生活中对其积极进行帮助,免费给其发放营养食品、各种换季衣物,在生病期间免费对其进行治疗。所里的各种暖心举动,深深地感动了李某,表示自己在释放后一定重新做人,坚决不再重蹈覆辙。

为解决李某刑满释放后的安置问题,在其刑满释放前,丹东市看守所所长陈东东带领所内人员,先后10余次到丹东市民政局、丹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丹东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进行沟通协调。最终,按照民政部门救助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李某刑满释放后收容到市救助站进行救助。李某刑满释放后,丹东市看守所领导专门安排人将李某送到丹东市救助站,并多次到救助站给其送去衣物、食品等生活用品。同时,主动牵头联系丹东市民政局、丹东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协调解决其落户及后续安置工作。

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9月20日,李某的户籍最终落户在丹东市养老院集体户口上,并同时办理了其人生的第一张身份证件。不久,市养老院也将李某接收到市养老院作为供养人员进行管理,一次性地解决了其在回归社会后的生活医疗、安置帮教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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