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康科峰报道 辽中区人民法院联合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辽中区委、辽中区教育局共同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来自辽中区五所学校的130余名师生应邀走进庭审现场,“沉浸式”感受法律威严,“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现场还邀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营商环境建设特邀监督员监督指导。
此次庭审选取案例为被告人陈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这也是辽中地区审理的首例该罪名案件。
被告人陈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和上家取得联系后,雇佣包含大学生在内的多名工作人员对上家提供的公民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进行核实和整理,再将核实后的公民个人信息以每条人民币15元的价格出售给上家。经查证,被告人陈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7695条,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20147.7元。庭审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事实依法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