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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日记里的春节 2024年02月04日 

□韩铁铮

我国民间自古就有“开门爆竹”的习俗,噼噼啪啪的爆竹声响和五光十色的焰火给节日增添不少的欢快和喜庆的气氛。就连鲁迅先生过春节(那时叫“新年”)也要带着孩子找地方放一通鞭炮凑凑热闹。他在1920年2月19日(腊月三十)的日记记载说:“旧除夕夜也,晚祭祖先,添菜饮酒,放花炮(爆竹)。”

鲁迅从小过年燃放烟花爆竹,等他有了儿子周海婴之后,宠爱有加。别人批评他儿子不能太惯,他还怼别人说:“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鲁迅书简遗补·答客诮》)

1934年春节,鲁迅在上海租界过年,不顾自己体弱多病,亲自爬到楼顶,教给宝贝儿子海婴怎么燃放烟花爆竹。而且除夕、初一、初二,烟花爆竹,天天放!鲁迅在1934年2月15日(正月初二)写的《过年》说:“我不过旧历年已经二十三年了,这回却连放了三夜的花爆,使隔壁的外国人也‘嘘’了起来:这却和花爆都成了我一年中仅有的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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