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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金镯变卖还债失主和债主都是雇主 2024年01月12日 

1月5日上午,铁岭市铁岭县公安局凡河派出所通过周密布控,将入室盗窃嫌疑人孙某抓获。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孙某盗窃雇主的金镯子,变卖后将5000元用于还债,而债主正是其雇主……

2023年12月24日,铁岭市民谭某到凡河派出所报案,称其放在家中的金镯子被盗,价值2万余元。铁岭县警方高度重视,刑侦大队联合凡河派出所迅速行动。凡河派出所教导员彭龙、民警赵志航在现场发现门窗均无破损,怀疑此案是“熟人”所为。

根据报警人谭某讲述并走访周边居民,民警最后将孙某锁定为重点嫌疑人。民警赵志航表示,谭某从事殡葬行业,孙某是其雇佣的司机。

案发后,孙某行踪飘忽不定,民警几经排查,锁定了孙某的落脚点。1月5日上午10时,民警周密布控,将嫌疑人孙某抓获。

孙某供述,他利用给谭某开车的机会,接触到谭某家房门钥匙。2023年11月中旬,趁谭某家中无人,孙某持钥匙开门入室,将重38.91克的金镯子偷走。

孙某很快将金镯子卖掉,获赃款17380元。民警表示,孙某此前曾从谭某处借款约1万元,销赃后拿出5000元赃款向谭某偿还借款。目前警方已将赃款追回,返还失主。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辽宁巨匠律师事务所主任鲁长林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和《刑法》,孙某向谭某偿还的5000元应视为有效,孙某的盗窃案值应由专业评估机构对金镯子进行评估而定。

辽沈晚报特派铁岭记者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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