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文明礼让”已成为交通出行主流的今天,却仍有个别驾驶人在斑马线前不能做到主动礼让。同时,行人不走斑马线、跨越隔离护栏、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等现象也时有发生。为此,沈阳公安交警向全市道路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车让人、人快行、人车互赞!斑马线前的安全文明,需要大家的共同守护!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交通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沈阳公安交警将采取民警现场执法处罚与电子监控设备拍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将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针对“转弯时妨碍行人按交通信号通行的”,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驾驶人遇到这四种情形如何“让”,要记清:
1.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要停车让行。(图一)
2.道路中央无绿化隔离带。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双黄线处,顺向车道车辆要让行。
3.机非混行道路。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要停车让行;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图二)
4.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或斑马线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