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起,个体户、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在沈阳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受户籍、社保参保状况等条件限制,基本实现开户“零门槛”,退出“无条件”。
4月6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在沈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新闻发布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介绍情况。
没有单位也能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具体的人群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人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和其他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范围。
缴存基数、比例自行申报
灵活就业缴存人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由其自行申报。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灵活就业缴存人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可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应保持不变。
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本市单位就业的,应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按照建制单位缴存职工政策继续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建制单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中心签订《缴存使用协议》可自愿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继续缴存、使用住房积金,在建制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可参与贷款计算。
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参照单位在职职工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
租房、买房、装电梯……
均可提取公积金
灵活就业缴存人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本息、在沈阳市无住房且租房自住、自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情形的,可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公积金按月偿还或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缴存人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退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销户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满足缴存24个月等条件
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参与缴存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并且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连续缴存。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缴存人从异地转入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但申请贷款前至少在沈阳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12个月。
2.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贷款额度不高于账户余额10倍
最长年限30年
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贷款时,贷款额度不高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限额均按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期的政策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利率与贷款流程,与普通单位在职职工无任何差别。
缴存取消户籍等限制
退出机制更加灵活
沈阳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突出了三个“不设限”和一个“更灵活”的特点:第一是人员户籍“不设限”,凡是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第二是保险缴纳“不设限”,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是否缴纳社保,无关社保缴纳时长,只要符合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均可建缴公积金;第三是受理地点“不设限”。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公积金App线上开户,也可在沈阳13个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线下开户。
“更灵活”是指退出机制“更灵活”。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公积金后,只要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随时销户退出公积金制度,提取全部公积金存储余额。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