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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婚礼没登记 分手后嫁妆能要回吗? 2023年04月06日 

“我们是通辽老乡,都在沈阳工作,在家那边经人介绍后认识的。当时双方也都很满意,处了一段时间就在家那边办了婚礼。男方在沈阳买了房子,办完婚礼我们就在一起生活,但是没有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我们家陪嫁了一辆车还有一些家电,我不会开车,车就一直给他开着。大概一起生活了半年吧,我们就开始有了争吵,后来就分开了。我想要回当初的那些嫁妆,他不同意,说那个属于彩礼,我们都已经办婚礼了,也一起过日子了,就不应该返还了。请问我的嫁妆还能要回来吗?”读者袁女士向“辽沈帮帮帮”咨询。

就袁女士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辽沈帮帮帮”帮办律师高佳。

“首先要明确两个人的关系。两个人按照当地的风俗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就开始共同生活,应当属于同居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有登记婚姻、事实婚姻、同居关系三种情况,事实婚姻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现在已经很少了。”高佳律师表示。

“明确了双方关系,那么就相当于明确了双方纠纷的性质:系婚约财产纠纷,并非离婚纠纷。案涉嫁妆不能严格按照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来界定。这个嫁妆和彩礼的性质有些相近。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袁女士两人从介绍认识到恋爱再到举行婚礼均为建立美好家庭、创造幸福生活付出了感情和努力;但是考虑到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女方如果没有过错,陪嫁财产等应该退还。”高佳律师表示。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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