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内温度不达标、锅炉房间歇供暖、报修电话无人接听、维修多次没有升温、客服服务态度恶劣、维修工人私自收取费用、供暖单位提前停供…… 遇到供暖问题,你是否会向辽沈晚报供暖帮帮团求助?
“供暖帮帮团”是辽沈晚报已经开展14年的传统栏目“供暖三人行”的升级版。作为辽沈地区著名新闻栏目,践行“为您服务、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的栏目宗旨,切实帮助市民们解决供暖问题。3名帮帮团记者在2022年供暖季期间,奔赴城市每一个角落,倾听市民每一句心声,尽力协调解决供暖问题。
据初步统计,自11月1日今年供暖期开始至今,1个半月时间里,辽沈晚报供暖帮帮团3位记者以饱满的热情受理群众求助,已经帮助群众解决供暖诉求60余件。
供热投诉我们随时解决
今年,辽沈晚报供暖帮帮团开设3条受理求助渠道:1.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群进行网络投诉;3.广大市民也可以通过辽沈帮帮帮头条号来进行求助投诉,反映供暖问题。
接到群众的供暖求助线索,帮帮团记者将立即介入,走进市民家中,对话供暖公司协调沟通,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以踏实的态度、客观的角度找出并反映问题,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沟通方式帮群众解决诉求。
不久前,家住沈阳市和平区丰泽花园小区居民发现,随着外面天气逐渐寒冷,家里的暖气温度越来越低。
小区居民孙先生告诉记者,白天因为光照并不算明显,但是到了夜里就能感受得到,起夜时观察温度计只有16℃。
了解情况后,辽沈帮帮团记者立即联系供暖企业沈阳和融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丰泽小区换热站设备故障,供热水循环缓慢,需要对该设备进行更换。
在记者积极协调下,工作人员表示将加急协调需要更换的“二级泵”设备,并向记者承诺,设备半天内到货并安装完毕,当日内全面恢复用户供热温度。
多年的供暖顽疾我们帮您解决
除了随时发生的供暖诉求,在供暖帮帮团开展以来,我们还接到群众投诉一些多年难以解决的供暖诉求。对于此类诉求,帮帮团记者都会深入了解事情的经过,寻找症结所在,努力协调解决问题。
不久前,家住铁西区北三东路万丰花苑小区的李女士向记者求助,自己160平方米的房子,有4个房间温度不达标,已经持续了两三年的时间,始终无法根治。
记者了解到,李女士房子把山,且周围邻居多户停供,是导致其室内供暖温度上不去的主要原因。李女士所属换热站负责人也曾多次上门帮助想办法,但效果并不明显。
为了帮助李女士解决供暖难题,记者联系供热企业沈阳第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很快向记者回复,将派分公司副总带着企业供暖专家一起上门,为李女士家供热系统“把脉”“治疗”。果然,经过记者和供暖企业的共同努力,通过技术手段改造,李女士家供暖室温明显提高。李女士向供暖帮帮团记者连连道谢。
供暖“知识点”我们为您解答
供暖期开始以来,辽沈晚报供暖帮帮团在接到读者反映的问题中注意到,供热政策、供热保障问题都是群众关注的重点。对此,帮帮团记者也都积极帮助解答,比如不少用户对供热企业的“维修”行为表示不理解。诸多供热不稳定问题,也是因为供热企业的“临时抢修”引起,“一年5个月供暖期,平时检修不到位,一到供暖期就有故障,检修、抢修不断,这不还是损害了用户利益吗?”
记者向供热管理部门了解到,在《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相关规定。供热设施系统维修、养护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对供热设施系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使用期内设备完好。
发生设备事故停止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时限进行抢修: 一般事故,抢修时限为六小时内; 较大事故,抢修时限为二十四小时内; 重大事故,抢修时限为七十二小时内。
供热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还介绍,供热管理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如果供热单位负责的设施故障率超标及无故停供等情况时,保证金将用于赔偿用热户的损失。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