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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2022年11月01日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法库县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5名,为县政府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政府法律顾问工作;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4.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6.具有完成法律顾问全部职责的能力;7.具有在各级政府担任法律顾问的相应经历。

二、主要工作职责

1.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2.及时参与重大项目洽谈、论证、法律咨询;3.协助有关部门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4.及时参与处置涉及法律事务的重特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5.接受委托,参与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6.完成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所需要的相应法治培训任务;7.办理县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材料

本人填写报名表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带原件)、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法律顾问报名表可登录法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18日。报名地点:法库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办公室(县政府B区1120室)。

五、审核及聘任

由法库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择优选用,拟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法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定聘任。聘任期限暂定1年。其他事宜以聘任合同为准。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的最终解释权归法库县司法局。

报名联系人:王丽娜、于勇。

联系电话:024-87113410。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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