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通知马玉波、万兴、齐佳伟、李澳、张馨元、孙钰东六位职工,自登报日开始,限七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相关事宜,逾期未到者,后果自负。
朝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