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作者 苑莹
石晶
常听到一句抱怨,现在干活,经常为一张表、一组数字,一趟一趟往领导办公室跑,看领导开会回来没有,在办公楼里轻松日行一万步。的确,有的部门调度工作,不管材料是不是真需要领导把关,一律要求“领导签字后报送”。碰上领导外出或者开会,报送只能搁下,本来连贯的活儿被拆得七零八落。
话说回来,签字这道关不能一减了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写得明白: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法定审批、重大决策也有各自的程序,该把的关一道也不能少。但这些规定都有明确的适用对象,不能扩大到所有材料上。周调度、月台账这类材料,按既定口径填报工作进度,责任本来就在承办部门,也用不着单位再作什么新决策,一律要求领导签字,究竟能审出什么问题、把住什么关?
那为什么签字还是越要越多?在有的汇总人员看来,有了报送单位领导的签字,日后数据出错就有了交代。报送人员也有顾虑:不找领导签,会不会算越权?报送规则又没把权限划清,最保险的办法自然成了“宁可多签,不能漏签”。
要解开这个扣,需要负责报送、制定规则的相关部门先把边界定清楚:什么事必须主要负责人审签,什么事分管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看过就行,哪些例行信息承办人员按授权直接报送。定的时候一并说清楚,数据谁采、谁核、谁报,出了问题找谁。边界不确定清楚,今天签字减了,明天怕担责,照样又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