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拒签、失联人员领取安置费用办理期限的公告

辽宁日报 2026年09月16日

为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人员安置收尾工作,保障集体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拒签、失联人员领取安置费用办理期限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公告适用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因拒签相关安置协议或失联未办理安置费用领取手续的集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办理时限与地点

1.办理时限:自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办理地点:沈阳客运段厂改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0甲1号。附件:

3.联系方式:张女士,联系电话024-62041392。    

三、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安置协议签订及安置费用领取等相关手续。

2.委托办理: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

3.失联人员:本人或知情人请及时与上述联系人联系,核实身份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逾期后果

因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改革方案中尚未支付集体人员安置费用明细表

沈阳客运段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