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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牢记嘱托勇于争先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三节 指导思想
第四节 基本要求
第五节 发展目标
第二章 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一节 大力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
第二节 全面提升传统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三节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第四节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第三章 坚持扩能提质并重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第一节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第二节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第三节 增强服务业融合发展质效
第四章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效能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一节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三节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第四节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第五节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第五章 全力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加快建设数字辽宁
第一节 大力发展人工智能
第二节 提升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水平
第三节 全面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第六章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大力提振消费
第二节 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第三节 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七章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生命线 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第一节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第二节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第三节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第八章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建设开放强省
第一节 强化开放合作枢纽功能
第二节 推进对外贸易提质增效
第三节 提升双向投资质量与水平
第四节 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
第九章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海上辽宁
第一节 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高水平港口群
第三节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系统
第十章 深化区域协同联动 促进协调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第二节 发挥沈阳、大连“双核”引领作用
第三节 加快推动沈阳都市圈现代化进程
第四节 推动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走深走实
第五节 提升辽西辽东“两区”功能
第六节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第七节 持续加强区域合作
第十一章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促进城市协调发展
第二节 持续推进城市更新
第三节 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
第四节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第十二章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第一节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第二节 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
第三节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第四节 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第十三章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有效支撑发展硬环境
第一节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二节 健全水安全保障体系
第三节 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第十四章 全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第一节 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
第二节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第三节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第四节 营造能源良好发展环境
第十五章 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上下联动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第一节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节 提升文化软实力
第三节 加快建设旅游强省
第四节 聚力建设体育强省
第五节 推进文旅体商融合发展
第十六章 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健全生育友好服务体系
第二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节 加快建设健康辽宁
第四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十七章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推进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一节 推动稳就业促增收
第二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节 推动实现更高水平住有所居
第四节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十八章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绘就美丽辽宁新画卷
第一节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二节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第三节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四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第十九章 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辽宁
第一节 筑牢重点领域安全防线
第二节 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第三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第四节 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第二十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第三节 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合力
第四节 提升规划实施质效
第五节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第六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
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省委、省政府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十五五”时期全省人民共同推动新时代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行动纲领,是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
第一章 牢记嘱托勇于争先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辽宁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世纪疫情的严重冲击等多重风险挑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要有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战略部署,顶压前行、克难奋进,大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的重要成果,“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稳步增长,年均增长4.5%,2023年突破3万亿元。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业更加稳固,粮食产量连续三年跃上500亿斤台阶,粮食单产稳居全国粮食主产省第二位,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超过2000亿元。工业巩固提升,规上工业企业超万家,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均高于全国水平,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3%,沈阳航空、沈阳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沈大工业母机、大盘绿色石化等4个集群获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6.3%。
创新驱动发展成果丰硕。科技实力整体性提升,牵头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12个,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沈抚科创园全面开城(园)运行。重点实验室群和产业集群高效互动,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国和一号”屏蔽电机主泵、“太行110”重型燃气轮机等“大国重器”在辽宁诞生,光子计数CT等产品填补国内空白,高端五轴联动数控机床下线交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超1.2万家、4.6万家。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4%。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营商环境持续好转,经营主体超过550万户,企业活跃度赶超全国平均水平。国资国企改革成效显著,鞍本重组、鞍凌重组顺利完成。央地合作呈现新局面,325个央企分支机构落户辽宁。高水平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沈阳获批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辽宁自贸试验区19项创新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沈阳、大连获批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沈阳、大连“双核”引领作用持续增强。沈阳都市圈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跨域通办事项累计达260项,沈阳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协同效应进一步显现,铁海联运量占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比重15.5%,大连现代海洋城市加快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首个“万亿级”城市。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数量快速增长,辽东绿色经济区特色产业快速发展。京沈、朝凌、沈白高铁建成运营,京哈改扩建、本桓、凌绥等6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建成覆盖城乡“双千兆”网络,新建5G基站15.5万座,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乡乡通千兆”、“村村通5G”,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原创力明显提升,电影《钢铁意志》、纪录片《大漠初心》等多部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20余部作品(个人)获文华奖、鲁迅文学奖等国家级奖项,《先声》成为我国杂技史上首部实现“五个一工程”奖与文华奖“双奖”大满贯的杂技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取得突破性进展,营口金牛山遗址入选中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名单,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被确证为古国时代第一阶段典型代表,列入全国首批重要大遗址清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新增全国文明城市5个、全国文明村镇108个、全国文明单位143个,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实现“零”的突破。
民生保障扎实稳固。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超过46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1.3%,高于全国20.5个百分点。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一老一小”保障网织密织牢,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7岁。
美丽辽宁建设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模式加快形成,全省风电光伏装机3666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4.8%,发电量占比达到51.3%。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800万吨标准煤。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黑土地保护4000万亩次,沈阳、大连获批全国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美丽宜居村5273个。完成抚顺西露天矿和阜新海州露天矿复绿1.6万亩,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全部清零。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取得重要进展。
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金融化险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成功组建省金控集团、辽沈银行、辽宁农商银行,全省农信系统整体改革顺利收官,锦州银行风险有效处置。地方政府债务稳步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稳妥处置,完成“保交楼”任务。平安辽宁建设富有成效,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十三五”时期下降44.1%、29.7%,辽河干流堤防全线达标,稳妥应对葫芦岛“8·20”特强暴雨等重大自然灾害。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五五”时期,辽宁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辽宁地处东北亚核心地带,既有国家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带来的潜在机遇,也面临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加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加速形成,有利于辽宁拓展战略空间、释放发展潜能。同时,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各地对优质生产要素的竞争日趋激烈,形势逼人、不进则退。
从我省发展实际看,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对辽宁高度重视、深情牵挂、亲切关怀,亲自擘画宏伟蓝图、赋予重大使命,为辽宁推动新时代全面振兴提供了科学指引、力量源泉、最大机遇。辽宁肩负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国家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有利于辽宁把科教和产业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凸显辽宁的重要战略地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辽宁展现担当、强化战略支撑作用,多重战略机遇在辽宁历史性汇聚。经过多年接续努力,辽宁在产业、科教、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支撑能力,积累了实现更大突破的优势和条件。同时,我省高质量发展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弱项,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度不高,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快,“十四五”规划设置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预期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待破解,市场化程度和营商环境需持续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滞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县域经济偏弱,绿色低碳转型任务繁重,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十五五”时期需要付出更多努力、破解更多难题、闯过更多难关。
综合来看,未来五年是辽宁加快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夯实基础,需要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重塑环境、强基固本,补上打基础这一课。全面发力,需要抓住时间窗口,时不我待、奋起直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协同发力,努力跟上国家步伐,实现系统性突破、整体性提升。全省上下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抢抓发展机遇,发扬斗争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塑造优势、掌握主动、赢得未来。
第三节 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在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上勇于争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
第四节 基本要求
推动“十五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严格遵循党中央明确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重大原则,用以统一思想和行动。在此前提下,结合辽宁实际,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决破除妨碍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的思想观念,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以思想之新、改革之勇、创新之力引领发展之变。
——胸怀大局、奋勇争先。把辽宁振兴发展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闯新路、当先锋、作示范,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全面提升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能力。
——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坚持三次产业协同发展、内需外需协同发力、城乡区域协同联动,推动传统产业加快焕新、新兴产业加速领跑、未来产业加力生根,着力补齐县域经济、民营经济、海洋经济发展短板。
——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要求,锚定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目标任务,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转作风、树新风,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抓落实,重振雄风、再创佳绩。
第五节 发展目标
到二〇三〇年,全省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创新驱动更加有力,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明显提升,全面振兴取得新的更大突破,形成产业蝶变升级、创新活力迸发、文化魅力彰显、区域协同共进、生态秀美宜人、人民富足安康的振兴发展新图景,率先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
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经济增长量质齐升、发展态势赶超全国,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内需潜力充分释放,“智改数转”全面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迈出更大步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取得重大突破。
科技创新引领力全面提升。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大幅提高,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标志性进展。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营商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全社会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对接东北亚、沟通欧亚大陆桥的重要门户作用明显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辽宁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社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公民素质全面提升,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充分激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地域文化标识更加鲜明,文旅体商实现更高层次融合发展,文化强省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美丽辽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清洁能源强省基本建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更加优良,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
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明显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更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扎实推进。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二〇三五年实现全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开放水平、治理效能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
专栏1 辽宁省“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第二章 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巩固存量、拓展增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进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协同发力,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全力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2211”产业体系,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产业安全重要使命。
第一节 大力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
分层分类推进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强化数智赋能,引导优质资源向产业集群高效集聚,打造22个重点产业集群、100条以上产业链、1000家以上重点企业,不断增强产业集群的创新力、竞争力。
加快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世界级、国家级、区域级产业集群梯度培育机制,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绘制“强链补链延链图谱”,创新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圈。深化链群协作,促进实验室群和产业集群双群互动,构建全生命周期产业集群生态,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
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链群,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链主企业增强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促进资源要素集约高效利用。培育壮大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群体,强化创新创业、融资服务、人才引育、市场拓展和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支持,推动优质企业进一步向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迈进。推动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韧性。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提高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强化高性能轴承、高端液压件、仪器仪表、物理和化学储能等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元器件与材料研发。巩固提升烯烃、芳烃等基础化工产品优势,保障高温合金、超高强度钢、特种不锈钢等关键材料供给能力。提升极限尺寸铸造、锻造能力和精密铸造、焊接、热处理等传统工艺水平,补齐精密加工等基础工业短板。聚焦铁、硼、金等战略性矿产资源,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围绕铁、铜、钛等战略性矿种,实施矿产资源储备工程,创建国家级铁矿、黄金基地。强化风险预警,推动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协同联动。严格行业安全、环保、能效、质量等规范管理,健全重点产业产能监测预警机制。强化能源及大宗商品等供需和价格变化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跟踪监测上下游产品供需与价格变动。
深入实施智改数转。设立并用好省智改数转诊断服务平台,“一链一策”实施数字化系统改造,分批次建设重点行业产业大脑,高标准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和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融通发展,推动数字智能技术、网络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等耦合联动。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鼓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提供“小快轻准”新型解决方案和产品。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设计、中试、生产、运营等全环节落地应用。到2030年,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2%、76%。
强化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高适配、高效能、高品质的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和品牌强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培育质量基础设施集成应用中心。增强标准引领,强化先进基础材料、智能制造等前沿领域标准攻关,参与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质检中心。推广应用先进质量体系认证。实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一批“大国重器”,培育一批“辽宁智造”、“辽宁优品”等品牌,推动“辽品出辽”。
专栏2 22个重点产业集群
第二节 全面提升传统产业核心竞争力
围绕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锻长板、补短板,推动先进装备制造、石化和精细化工、冶金新材料、优质特色消费品等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提质升级,不断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在全国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推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提质增效。坚持优质燃油汽车提质增效与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培育并举,支持传统整车制造企业加快节能技术升级与差异化车型导入,推进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集群化、链式化发展。支持整车企业将智能驾驶、智能座舱等智能网联技术深度融入产品设计,拓展甲醇汽车、智慧公交、无人物流等多场景示范应用,打造东北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高地。
提升机械行业优品供给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北斗导航等新兴技术在工业母机、农机、核电、仪器仪表等装备领域融合创新,开发一批高端数控机床、矿山深部安全开采装备、新能源工程机械等智能制造装备,加快绿色降碳技术装备发展。
推动电力装备产业高端化跃升。巩固提升特高压交直流、大容量变压器等领域传统优势,攻关高安全性、高灵活性、低损耗的新型输变电装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聚焦智能电网、柔性直流输电、新能源并网等前沿方向,着力强化关键材料、核心部件自主配套能力,系统构建安全可控、国内领先的全产业链体系。
加快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结构优化。坚持减油、增化、提质,提升高品质基础化工原料供给能力,大力发展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加快传统炼厂转型升级,调整炼化装置与产品结构,降低“油化比”,提高炼化一体化水平,增强高端产品自给能力。持续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建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加快推进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促进高品质钢铁材料产业向深拓展。坚持压粗钢、强中板、增特钢,提高特钢及高端合金产品占比。强化上下游企业联动配套,推动“矿产开发—冶炼轧材—精深加工—终端产品”一体化发展,加快钢铁产业从“原料级”向“材料级”转变。大力发展钢材精深加工,提高沿海钢铁企业产能占比。推动高端装备用特种钢、高温合金等材料及低碳冶炼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幅提升低碳产品生产能力。合理提升电炉短流程炼钢规模,推进废钢资源循环利用发展。
壮大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推进朝阳钒钛资源开发,夯实资源保障基础。谋划实施锦州先进有色金属材料、营口铜材料、黄金开采及大连铝材料等重点产业项目,构建区域协同的产业发展载体。推进超高纯金属提纯、钒钛冶炼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链向终端领域延伸。
推动消费品工业品质提升。强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开发食品、轻工、纺织、服装等领域高附加值产品。打造个性化定制平台,培育“云设计+快反生产”新模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功能食品、家居家具、纺织服装等产业,加强品牌培育模式创新,围绕大连辽参、丹东手表、营口钢琴、兴城泳装等打造一批辽宁消费名品、名企、区域品牌。
专栏3 传统产业集群提质升级行动
第三节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完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做大航空航天装备产业。围绕重点产品,推进设计研发、部件制造、总装集成及维修保障等布局建设。加快国产燃气轮机产业化发展,打造研发制造、运维服务协同发展的国产燃气轮机产业基地。积极参与大飞机供应链建设,发展机体大部段制造和零部件配套,提高承接大飞机总装和部件制造能力,建设以航空维修为重点的航空服务体系。推进东北亚航空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打造航空装备研发、制造中心。支持沈阳建设先进的航空产业基地,加快建设航空强省。
做强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制造业。开发以绿色氨醇等为动力的绿色燃料船舶。推动航行、作业、动力等设备智能化升级,发展信息与控制高度集成的新型船用设备。打造数字化示范船厂、先进制造车间,推广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推动骨干企业生产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海工装备开发,重点发展自升式和半潜式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深水系泊系统等主力装备。推动建设大连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全面提升超大型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LNG)船、钻井平台、深海探测设备等总体设计能力。支持大连建设高技术船舶与高端海工装备制造基地。
创新发展新材料产业。构建“基础—战略—前沿”梯次衔接的材料发展体系,提升高端材料和基础材料中高端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结合原材料产业基础及装备制造等领域需求,全面推进先进基础材料发展。围绕航空航天、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领域需求,攻坚高性能合金、特种高分子等核心品种,加快关键战略材料发展。
优化提升生物医药和医疗装备产业。加快新型疫苗和重组蛋白药物等生物技术药物发展,促进精细化工向医药领域延伸,推动大宗原料药向特色原料药升级、低端仿制药向高端制剂转型,全面提升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应用等各环节数智化水平。发挥辽东辽西道地药材资源优势,发展现代中药和中药健康产品,推动中药全产业链发展。加快高端医学影像装备、植介入器械等先进医疗装备产品研发和应用。完善创新药械审评审批服务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加快研发上市。
做大集成电路与电子元器件产业。以先进制程需求为牵引,巩固集成电路整机装备和核心零部件基础优势,不断提升整机和零部件配套能力及原材料供给能力。重点发展传感类、车规级、多层印刷电路板等高端电子元器件。提升特种气体、前道设备等半导体产业链关键领域国产化水平。突破新一代半导体、大尺寸硅材料等关键技术,支持薄膜、磁性、陶瓷等高端电子元器件用材料产业发展。
推动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以工业机器人为重点,在特种、服务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实现突破。加强精密运动控制、核心软件及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伺服驱动、智能控制器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系统提升产品定位精度、可靠性与质量水平。深化机器人在汽车制造、集成电路等重点行业的集成应用,探索“试验验证+体验推广+迭代提升”的应用新机制。强化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构建“本体研发—核心部件—场景应用”贯通的高水平产业生态。
升级壮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施软件产业创新提质行动,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基地建设。提升工业CAE软件、工业控制软件自主可控水平,持续巩固智能装备、能源化工、数字医疗等领域软件核心优势。推动传统行业软件升级迭代,推进国产软件应用,促进“研发—应用—服务”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ITSS)等资质认证。
安全有序发展低空经济。构建“一核、一极、多点”的低空经济产业总体布局。支持沈阳发展通航飞机、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整机及区域示范应用,支持大连发展无人机整机、能源动力、新材料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等。朝阳、阜新、盘锦、锦州因地制宜发展相关细分产业。因地制宜有序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巩固扩大农林植保等低空作业,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测绘监测等低空治理,协调布局低空物流,有序培育低空教培、低空旅游、低空客运等场景。到2030年,低空经济产业营收规模突破500亿元,打造特色鲜明的低空制造基地和低空应用场景基地。
加强低空基础设施布局,科学划设低空航路,完善低空起降设施网,有序推进跑道型通用机场、直升机场、新型起降场点等建设,加强低空通信、监视、导航、气象等飞行管理服务保障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低空安全保障体系,协调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健全军地民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军事禁区、重大基础设施等重要目标低空安全防护,提升干扰阻断、拦截捕获等防御反制能力,遏制“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与空中交通管理、公安、民航等监管服务系统有机衔接,提升低空运行保障能力。
专栏4 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行动
第四节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实施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建立健全新技术发现机制、成果转化推进机制、价值发现机制,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择优布局、培育发展具备潜力的未来产业。
抢占深地深海空天前沿领域制高点。聚焦深地科技领域,突破深部开采动力灾害防控、耐高温高承载构件极端制造、智能钻探装备、深地传感与地下空间建模等关键技术,研发深部金属矿短流程智能开采成套装备,推动深部矿产资源绿色安全高效开采。围绕深海资源探测与开发,突破深海机器人跨域协同探测与作业、深海重载装备布放回收、深海环境感知等核心技术,发展长续航、多功能下一代水下探测与资源开发集成装备,研制海洋高性能智能传感器、高比能大功率动力电源、长周期耐压防腐材料等关键部件。布局空天技术领域,突破临近空间高速飞行器和近空飞行器总体设计、轻质可重复结构材料及先进制造等关键技术,研发临近空间高速飞行器、近空间飞行器、新型机载设备、运载火箭发动机及落区调控系统等。
加快发展生物制造产业。加快高效生物催化、非粮生物质低成本糖化、AI+合成生物学等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发展生物基化学品及下游生物基新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培育酶制剂、海洋生物制造、植物底盘细胞开发利用等新增长点。加快生物能源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加强生物航油、生物柴油等关键技术突破。
布局具备发展潜力的未来产业。加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研究和多学科交叉路径探索,培育氢能、先进储能、基因技术与细胞诊疗、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加强未来产业识别和动态调整,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未来技术在主导产业的场景应用。建立未来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发展创业投资,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沈阳、大连率先建设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
专栏5 未来产业布局
第三章 坚持扩能提质并重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深度挖掘和充分释放服务业技术扩散、链条延伸、价值创造等叠加效应,全面提升服务业质量效率和竞争力,更好发挥服务业支撑产业升级、满足民生需要、带动就业扩容的作用。
第一节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广泛应用数智技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前端转化、中端融合、后端增值,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着力培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生产性服务品牌。
健全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技术转移、概念验证、中试熟化、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协同发展,延展创新服务链条,提升重点产业链嵌入式科技服务能级。依托产业集群布局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验证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构建从研发、中试到产业化的完整服务体系。
推动现代物流高效协同。推动沈阳、大连、营口等城市高标准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丹东、锦州等城市加强国家物流枢纽培育,支持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提升物流枢纽与产业集群适配性。加强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设。扶优做强制造业物流,转型提质商贸物流,培育升级农产品物流,加快建设供应链物流体系,推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构建信贷、股权、债券等融资协同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优化适配性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有序扩大社会融资规模。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培育发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建立多层次、分领域、全周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体系,积极吸引保险资金投资辽宁。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建设世界一流期货交易所,研究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支持沈阳、大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大连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性证券市场合作衔接,强化综合融资服务功能。
提高商务服务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会展品牌,推进沈阳、大连建设东北亚会展名城。做优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市场。积极拓展租赁服务市场,推进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工程咨询、信用评估、广告策划等领域专业化发展。
专栏6 生产性服务业提升行动
第二节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扩大普惠性和改善型服务供给,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品质,全面提高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能力和水平。
扩大生活性服务业优质供给。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机制,支持多元主体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深化行业准入、资质管理、质量监管等改革。聚焦全民健康、智慧养老、文化旅游等,培育一批生活性服务业新增长点。围绕“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领域扩大普惠生活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动托幼服务“精准供给”。聚焦居民消费升级方向增加改善型服务业供给,打造医康养、文旅体商展协同发展模式。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智慧化升级,丰富数字化应用场景。提高家政、物流、快递等服务质量,创新社区集成服务模式,推动品牌化标准化发展。
提质升级商贸流通服务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改造升级沈阳中街、大连青泥洼等传统商业步行街,优化街区商业网点业态配置。推动西柳服装、佟二堡皮草、南台箱包、小北河袜业、岫岩玉、兴城泳装等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支持老字号企业拓展市场,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住宿业品牌化、餐饮业特色化发展。
提升家政服务专业化水平。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增强养老抚慰、母婴护理、整理收纳、康复护理等新型家政服务能力。拓展社区嵌入式家政服务网络,完善农村家政服务网络,构建多层次家政服务市场,支持发展家政服务平台,擦亮“辽服到家”服务品牌。
第三节 增强服务业融合发展质效
坚持扩大有效供给与提升发展质效并重,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提高供给质量、产出效益、创新能力、开放水平,实现服务增值和竞争力提升。
提升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水平。围绕制造业共性服务需求,促进“服务+制造”融合创新,推动制造业企业向“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提供一体化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发展服务衍生制造,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引育一批智能制造诊断、集成解决方案、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商,加快形成服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嵌入式、协同化融合发展模式。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试点企业和区域。
促进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培育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环节托管等服务模式,提高农村科技供给和转化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创新发展设施农业、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机装备等金融服务。
推进服务业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新兴服务业增强引领性和驱动力,探索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推动信息服务与传统服务、科技服务与金融服务、健康养老与医疗卫生、交通与旅游、文化旅游与体育、物流运输与快递服务等领域互通融合发展。鼓励网络零售、生活服务、旅行服务等领域企业打造多元消费融合平台,鼓励与供应链企业协同发展,构建“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体系。培育数字创意、特色文旅、智慧康养、法律科技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扩大优质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质量水平高、引领作用大的优质服务业骨干企业。扩大服务业开放,大力推进“产品+服务”出口模式创新,加快发展以离岸外包为重点的跨境服务业。深化监管改革,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质量管理,完善服务业发展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创新服务业融资和用地模式,鼓励利用存量资源改建服务设施。
第四章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效能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统筹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标志性进展。
第一节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
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系统推进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应用全链条提升,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体系化攻关能力,有效提升辽宁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地位。
构筑多元协同的战略科技力量。主动融入国家创新战略布局,支持更多优势科技力量纳入国家实验室“核心+基地+网络”体系,在材料、航空、种业、海洋等领域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建立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库,大力培育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强化高校、科研院所作用,实现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突破。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高标准建设和规划布局辽宁实验室,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强人才集聚、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功能。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前瞻预研、项目储备和规划建设,推动深部工程、海洋工程、具身智能、核技术等领域科技设施建设。
提升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加强基础研究、交叉前沿、重点领域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聚焦人工智能、新材料、绿色低碳、生物制造、分子育种、原子级制造、核技术等关键领域,布局一批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跨学科研究项目,着力培育更多引领性原创突破。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体系,稳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健全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完善财政科技支出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统筹推进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基础研究,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强化产业创新科技供给,推进新能源、先进材料、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仪表、生物制造、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种源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推进“两城一园”建设。支持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集聚创新要素、强化创新策源功能,集中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专业园区、孵化载体,培育一批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型企业。支持沈抚科创园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提升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能力。支持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建设特色科技创新集聚区,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专栏7 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工程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塑造开放、包容、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集聚多元创新主体动能,持续提升辽宁区域创新辐射力和竞争力。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协调机制,聚焦重点产业链、重点骨干企业、重点产品,加强产业共性和关键问题攻关。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赋权、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转化收益分配等改革,推行“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转化模式,探索“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方式。支持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兼职、离岗创业等多元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机制,深化项目“备案制”、“举荐制”改革。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推进管理团队扁平化和企业化管理试点。健全科研评价体系,营造多元评价环境。加强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健全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健全侵权惩罚、维权援助和涉外纠纷应对等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知识产权。布局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加快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交易、转让等配套机制,支持以知识产权参与融资和市场化运作。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保险等金融服务。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
加强开放共享合作。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加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吸引高层次外国专家来辽工作,鼓励辽宁企业和团队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技术研发项目。引导各类创新主体深度融入全国创新网络,促进创新要素高效流动、共享共用。加强与中央级科研院所、“双一流”高校合作,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平等参与场景创新。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企业项目组织、成果转化主体地位,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优化政策供给,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打造企业主导、多元主体深度参与,跨行业、跨领域的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实施联合攻关,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发布科技创新需求清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揭榜挂帅”集智攻关,增强关键技术协同突破能力。鼓励链主企业牵引上下游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创新,培育产业链协同创新生态。
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实施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培育雏鹰、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打造科技企业“雁阵”集群。深化与央企协同创新,争取驻辽央企建设创新型研究院,共同培养现代化产业“链长”、“链核”。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投孵联动”,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企业。打造科技型企业培育平台,统筹政策、资本、市场“并联驱动”,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市场拓展。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覆盖率。鼓励企业承担和牵头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深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券、知识产权涉企保护等支持政策。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稳定增长。
专栏8 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程
第四节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完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培育一体推进机制,提升科技金融支撑,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在辽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新质生产力。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优化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硬科技孵化器,构建“概念—中试—产业”一体化生态。提升省内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等服务能力,建设辽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单独设立或与科技园区联合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加强技术经理人、成果评估、专利运营等中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成果信息公开共享,培育共享科研、科研服务外包等新业态,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建立省内高等院校、央企等与地方深度合作的联合转化机制。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推动布局建设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培育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健全前沿科技成果“民参军”绿色通道,推进先进技术成果沈阳转化中心建设。完善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规则,增强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参与企业项目研发积极性。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完善“科技+金融”联动支持体系,更好发挥股贷债保担服务保障作用,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支持。加大科技信贷投放,优化信贷产品服务,全面推广“创新积分制”。改革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完善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的基金集群体系,强化对“硬科技”项目的股权投资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增信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发展科技类债券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拓展成果转化收益权质押等金融创新业务。引导和支持科技保险发展。发挥各地金融服务驿站作用,推动科技成果、金融资本与产业高效对接。
专栏9 科技成果转化“促落地”行动
第五节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统筹教育、科技与人才发展政策,强化校企联合培育和高端人才引进,优化创新人才服务保障,以创新需求为导向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
强化科教协同育人。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和教育资源,分类推进高校改革与特色发展,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支持更多高校、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范围。加快建设高水平理工类大学,建立科技创新、国家战略和辽宁全面振兴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强化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集聚培养功能,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校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优化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布局,推动专业设置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需求,建设特色鲜明高职院校。鼓励校企联合共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实训平台和实习基地,健全德技兼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
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造就更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实施青年科技人才种子工程,完善人才发现、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博士后培养储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任省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负责人和骨干。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支持引育一批支撑重大科技攻关的高水平科技人才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科技人才、产业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快沈大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扎实开展“手拉手”以才引才专项行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大力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完善住房安居、医疗服务、便捷出行等服务,打造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人才服务体系。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深入实施“强化人才引领 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赋能产业振兴”专项行动,促进人才、项目、技术、产业等要素融通发展。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健全符合教育科研活动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创新校企人才双聘模式。
第五章 全力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加快建设数字辽宁
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强化数智赋能,全力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推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第一节 大力发展人工智能
聚焦场景牵引、跨界融合,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广泛渗透应用,构建覆盖算力、算法、数据、应用、人才等政策体系,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筑牢协同高效可靠的算力底座。建设沈阳、大连算力“双核”,布局辽西地区绿色算力中心,强化计算、网络、存储协同创新,构建多元算力供给体系。积极争取建设国家一体化算力网区域节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适度超前、按需梯次部署通算、智算、超算、边缘算力设施。推进异构算力适配,提升沈阳、大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能力。依托中国算力平台(辽宁),推动算力资源跨地域、跨业务、跨平台集中高效调度,主动融入“东数西算”国家布局。加快算力与绿色能源协同发展。
全力发展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加强技术研发攻关,深化与国内先进人工智能研究院所对接合作,加强算法理论研究和迭代创新,突破力觉控制、多模态感知等关键技术。加速大模型、智能体发展,在石化、冶金、矿山、装备、海洋、材料、能源、医疗等领域,研发融合行业数据集的垂直行业大模型,协同发展通用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培育壮大人工智能终端产业,支持无人车、无人机、无人船等智能运载工具设计生产,加大智能可穿戴设备、全屋智能产品、智能安防设备、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保育康复产品等新一代智能终端硬件产品研发力度。创新人工智能装备,支持智能传感器、智能芯片等关键零部件发展。到2030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收规模突破1000亿元。
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促进人工智能与重点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大连市构建全国领先的智能计算生态。加大对AI芯片、大模型、基础软件等链主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和数源商、数据服务商等多元主体的引进培育力度,强化“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等创新要素支撑,构建300家以上人工智能规上企业群。健全开源创新生态,建设人工智能中试基地、人工智能孵化创新社区、具身智能和机器人测试场等,打通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应用全链路。推动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普及人工智能教育。
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构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资源池,健全人工智能赋能机制,加快人工智能在重点行业规模化应用,争创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推动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加强“行业模型+专用模型+智能体”渗透应用,打造100个以上人工智能赋能标杆应用场景,开展产业发展和创新赋能重点任务“揭榜挂帅”。构建大模型风险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
专栏10 “人工智能+”行动
第二节 提升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水平
发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作用,加快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全力推进数字社会普惠共享。
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支持数字产业全链条发展,积极壮大集成电路装备及半导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数据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推动工业企业利用5G技术改造内外网,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完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发展数据标注产业,加快建设沈阳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大连国家级数据产业集聚区,打造特色化数据产业集群。
提升数字政府效能。优化升级辽宁数字政府基座,强化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建设。统筹推动云网设施建设管理,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有序推进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推进“一网通办”,丰富“辽事通”应用场景,扩展涉企增值服务。推进“一网协同”,健全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推进“一网统管”,提升城市治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智能化水平。统筹推进“一表通”建设,有序推进数据共享回流,推动实现一次填报、动态更新、多方共用。
加强数字社会建设。积极拓展教育、医疗、文旅、就业、养老、消费等领域数字化融合应用,丰富智能家居、智慧出行和智慧社区等场景,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构建数智便民服务圈。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深化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城乡智慧普惠。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开展数字助老助残行动,加强数字设备、数字服务等信息交流适老化无障碍建设。
第三节 全面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聚焦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流通交易、安全保护等重要环节,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高水平建设辽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提升数据要素价值化水平。
夯实数据资源供给。健全数据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引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工业、医疗、交通、金融、民政、人社、教育、住建、公检法等重点行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编目汇聚、源头治理,完善人口、法人、信用信息、电子证照、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建设重点行业专题数据资源库,强化高频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语料库、数据集。统筹推进公共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开放,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基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构建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
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面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推动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制度,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实施国有企业数据开发利用行动,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分类推动农业、制造、交通、能源、水利、文旅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
加快构建数据流通体系。加快建设以隐私保护计算融合区块链平台、可信数据空间为核心的数据基础设施,支持企业、行业、城市等领域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促进设施间互联互通。加强数据产品供需对接,鼓励合规公证服务,加快推进数据交易。推动省内外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探索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多元定价方式,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政府指导定价。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数据整合应用,加快发展数据资源企业和数据技术企业,培育数据应用、数据服务、新型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加强数据安全治理。构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体系,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优化跨境数据安全管理。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完善促进有序竞争的监管机制。依法打击数据滥用、深度伪造、泄露隐私等行为。探索开展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构建多元协调共治生态。
第六章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贡献力量。
第一节 大力提振消费
顺应消费新趋势,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充分激发消费活力。
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打通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品牌、售后及回收利用等消费品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不断提升消费品供需适配性。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聚焦新车、二手车、报废车及汽车后市场全链条,加快构建汽车流通消费大市场。打造“智能+定制”新型消费模式,推进家电家居品牌品质消费。扩大特色餐饮、住宿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基础型消费,支持发展文体旅等改善型消费。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加强绿色产品认证管理。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积极发展首发经济,支持沈阳、大连打造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鼓励首发首秀首展。全省每年引进各类首店200家以上。发展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直播电商、夜间经济、宠物经济等新型消费业态。推动高能级、高流量、高品质的演出、赛事、展会等落地。拓展游艇、赛车、民用飞行等消费新领域。鼓励共享出行、共享住宿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扩大共享消费。
优化提升消费环境。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支持力度,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大力支持年休假应休尽休,鼓励错峰休假,探索推行中小学生春秋假。充分利用免签入境政策,积极拓展入境消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打造“放心消费在辽宁”品牌。引导规范体育健身、美容美发、餐饮等领域预付式消费。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促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打造“辽宁品质电商产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质量检测、数据分析、选品对接等全流程服务。
专栏11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第二节 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抓好投资项目顶层设计,激发投资活力,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保持投资合理稳定增长。
优化投资结构。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精准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牵引性、支撑性的重大项目。巩固制造业投资比重,持续深入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进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大工程。因地制宜建设能源、交通、水利、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保持合理投资规模。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持续提升住房、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养老、托育等领域投资。
提高投资效益。优化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和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机制,省市县联动做好用地、用海、环评、融资等要素保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协同高效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完善覆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制度。把握政府投资方向和节奏,围绕公益服务、公共设施、生态环保、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科学合理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精准高效利用财政资金,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领撬动作用。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加大力度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紧盯央企产业布局方向,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施制造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和绿色低碳转型等项目。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投资审批数据部门间共享机制,动态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依托省重大项目管理平台,优化完善储备项目库、年度建设项目库,构建近期可实施、中期可调整、长期有储备的项目滚动库管理模式。提高项目谋划储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项目建设穿透式调度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摸清存量资源资产底数,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推动停缓建项目盘活处置。拓宽权益型、股权类融资渠道,利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工具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促进投资消费良性循环。以有效投资带动消费能力和意愿提升,以消费升级牵引投资方向优化。支持就业增收带动能力强的行业扩大投资,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产教融合实训等领域投入力度。鼓励消费基础设施和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设施建设,推进传统商圈焕新,加强物流、仓储等设施补短板。推动健康养老、文化体验、体育健身、旅游休闲等领域消费场景建设和设施提档升级。
专栏12 “十五五”重大项目安排
第三节 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坚决破除卡点堵点,着力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推动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建设。
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深入落实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规则。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跨区域、跨层级登记注册业务统一申报、统一流程、统一赋码。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环境等信息披露制度规则。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应用拓展,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企业破产机制。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和地方标准审查机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着力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能力。整合省内“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
促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流通物流、市场信息、交易平台等设施互联互通和规则衔接,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加强多式联运设施、标准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构建全链条信息信任和应用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七章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生命线 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坚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创造更加高效、更加公平、更加安全、更可持续的振兴发展环境。
第一节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主动与世界标准接轨,对标先进地区,着力优化流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加强服务,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培育一批辽宁特色营商品牌,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
建设综合最优的政策环境。稳定经营主体政策预期,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坚决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惠企政策辅导,拓展政策和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覆盖面。
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保障所有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流动顺畅的劳动力市场、转化高效的技术市场,全面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深化扩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围绕链主企业强化配套企业招商,推动企业间、行业内部、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强交流合作,形成协同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推动法院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
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统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进跨部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持续拓展“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立等可取”服务范围。推广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发票等各类电子凭证应用。
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止司法不公。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坚决遏制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完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检查。加强产权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建设,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强化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
建设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扎实推进诚信辽宁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常态化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加强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干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效,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深化政企互动交流。积极营造尊重、关怀、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第二节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提升国资国企竞争力。实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升在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有效供给。构建“辽宁国资基金系”,培育一批总部型、创新型链主企业和公共技术平台,支撑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统筹推动省市国有企业资源整合,增强地方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健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加强国有企业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监测,实施穿透式监管,推进省市县国资监管“一盘棋”。
深化央地合作。健全与中央企业合作长效机制,吸引中央企业在辽宁设立区域总部和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搭建项目对接招引平台、服务保障平台、产业链对接平台,建设央地合作项目库,完善统筹谋划、跟踪推进、协调保障机制。创新央地合作模式和领域,做实做优“共链工程”,推动央地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融合发展。
坚持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出台并落实好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举措。优化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更好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和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推进省内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统筹整合、互联互通、共享应用。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闭环解决涉企合理诉求。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分型分类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梯度帮扶,培育“名特优新”特色类别个体工商户。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涉企服务平台,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建立培育库,实行精准服务和动态管理,精准撮合帮助企业找要素、找人才、找市场、找资金、找配套,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
专栏13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行动
第三节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攻坚突破重点改革事项,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改革整体推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关系,构建激励发展的收入分配关系,增加基层自主财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匹配度。完善地方税收收入体系,培育地方主体税源,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夯实财政收入基础。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完善税费一体化征管和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推广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稳步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等改革。加强财会监督。
深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建立全流程、全覆盖的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探索组建产业资本运营公司,推动资本运作与产业发展双向赋能。统筹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重要金融行业和关键领域、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重点金融企业集中。深化地方法人银行改革,提升服务本地实体经济能力。做强做优省属金融企业,推动健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稳步有序推进功能相近、区域重叠的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和集约高效发展,探索“开发区+功能园区”、“一区多园”等模式,实施开发区“千百亿”产业提升计划,加快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的千亿级、百亿级开发区。加大开发区管理体制、财政及人事薪酬制度等改革力度,实行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推动园区管理去行政化。完善“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组建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公司,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园区法定机构改革。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向重点产业、贡献大开发区倾斜的资源支持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有效提升开发区产业水平、投资效率、亩均效益。完善园区存量资源资产盘活和高质量发展机制。加强对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正向引导,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落实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培育行动,推动高新区提质升级,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新质生产力培育先行区。
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的要求,围绕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强化公益性职责、优化结构布局、完善用人和收入分配制度、灵活管理制度、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等,分级分类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体系和体制机制。
第八章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建设开放强省
增强开放意识、前沿意识,更好谋划开放、推动开放、适应开放,加快培育开放合作新增长点,充分发挥辽宁作为对接东北亚、沟通欧亚大陆桥的重要海陆门户作用,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第一节 强化开放合作枢纽功能
优化开放布局,强化贸易、投资、产业、人文等方面合作,拓展更高水平、更具韧性、更可持续、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强化与共建国家和地区在贸易、投资、产业、人文等方面合作。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做优“留学中国”辽宁品牌,深化“墨子工坊”建设,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合作等平台,塑造“丝路电商”辽宁特色出海品牌。加快建设沈阳国际陆港,高标准建设国家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推动中欧班列与国际公路运输(TIR)联动发展,创新发展“班列+”等多种班列模式,创建沈阳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共建“一带一路”海外传播,讲好辽宁故事。扩大国际友城规模,密切国际友城关系。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承担重大外事活动,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辽宁。
加强重点区域合作。深入参与东北亚经贸合作,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打造国家向东向北开放的重要战略支撑。稳步推进中俄经贸合作产业园,推动在沈阳建设俄罗斯企业总部基地。积极引导企业开拓蒙古国市场,深化现代农业、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合作。强化与东南亚和港澳台地区交流,增开直飞航线,开发旅游线路。持续加强与中西亚、中东、非洲、拉美国家在物流运输、矿产资源加工、新能源开发等领域合作。深化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交流合作,更大力度吸引欧洲企业来辽投资,稳住北美市场。
高水平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完善“公、铁、海、空”对外运输通道总体布局,连通我国东南沿海、东北亚、东南亚等地区与俄蒙、中亚、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加速构建东北海陆大通道。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优化通道物流组织模式,培育壮大多式联运经营人。支持智慧海关、智慧口岸协同发展,提高口岸运行管理数字化和综合服务泛在化水平,提升重点口岸通关和中转效能。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加快引进和培育贸易、物流、航运等龙头企业,吸引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集聚发展。提高北粮南运、北醇南运通道能力,支持大连、营口—盘锦建设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完善油气管网和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布局。加快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 推进对外贸易提质增效
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和布局,做大做强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推动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助力外贸高水平发展。
优化升级货物贸易。巩固船舶、汽车及零部件、钢材、农产品等传统出口商品国际市场份额,推动高技术产品加速出海。推动跨境电商跃升发展,培育壮大本土专业型、综合型跨境电商企业,吸引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在辽宁设立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公共海外仓。加强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全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深化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扩大东北亚矿石分拨中心业务范围和功能。拓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支持建立期货保税交割仓库。开展“辽望全球、品行天下”拓市场行动,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提升辽宁出口商品自办展影响力。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规范服务领域许可、资质和技术标准。稳步推进全省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支持大连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外向度高、创新能力强的数字贸易平台企业,高标准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平台,加快推进省级数字贸易基地建设。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动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内外贸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引导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开展辽宁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健全外贸风险防控机制。
专栏14 外贸新增长点培育行动
第三节 提升双向投资质量与水平
统筹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增强产业链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培育参与国际合作新优势。
推动利用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打造“投资辽宁”品牌,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鼓励引导外资企业扩大再投资。鼓励外资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布局地区总部和研发、结算、贸易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积极拓宽引资渠道,吸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入股省内金融机构。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
促进国际产业投资合作。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合理有序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在能源资源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一批“辽宁样板”项目。支持企业以对外投资合作的形式带动产品、服务、标准、管理“走出去”。鼓励企业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加强对外劳务合作规范管理和外派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推动专业服务机构和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国际化发展。加强海外利益保护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
专栏15 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第四节 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
发挥开放平台体系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功能定位,鼓励先行先试,推动各类开放平台提档升级、协同发力。
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积极推动大连片区整合提升,在新能源、医疗康养、港航物流等领域开展创新探索,深化大宗商品贸易制度创新,建立出口汽车“出厂即入区、入区即退税”便捷监管模式。持续推动沈阳片区开展飞机保税维修业务,促进国际艺术品产业创新发展,做好数据跨境通道试点建设,打造出海综合服务港。支持营口片区陆港枢纽产业园、绿色包装产业园建设。动态对标东部发达地区自贸试验区以及海南自贸港政策创新成果,开展首创性、集成式制度创新,深化政务、监管、金融、法律、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加强各类开放平台创新发展和协同互促。优化综合保税区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监管,支持综合保税区外的重点企业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探索实施进口铜精矿(标准矿)“口岸+目的地”联合监管试点。支持锦州等条件成熟的地区申建综合保税区。促进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以及其他开放平台协同发展。深入推进沈阳、大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推动丹东边民互市贸易区深化监管服务创新,支持丹东创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推动金普新区加快建设高水平开放门户枢纽。支持举办高端国际论坛和展会,谋划建立高能级国际交流合作机制。
专栏16 重要开放平台
第九章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海上辽宁
强化寸海寸金意识,坚持把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统筹配置陆海资源,放大海洋优势,发掘海洋价值,积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打造振兴发展“蓝色引擎”。
第一节 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坚持海洋产业特色化、高端化、智慧化、绿色化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
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加大海洋科技研发投入,突破水产优良品种繁育和精深加工、高技术船舶、海洋清洁能源等关键核心技术。组建辽宁省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智库,支持建设海洋领域高等教育共同体,强化海洋人才引育。鼓励省内外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学科共建,设立研发基地,建设海洋试验场、海洋算力设施、水下智能创新中心等,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海洋科技项目和平台落户。
促进海洋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提升种业、养殖、捕捞、精深加工全链条现代化水平,打造生态智慧型海洋牧场,拓展深远海养殖,发展现代化远洋捕捞,加快大连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打造北方特色高品质“蓝色粮仓”。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设计建造能力,加强深远海大型风电安装船、浮式生产储卸油船、深远海养殖装备、全谱系海洋机器人等船舶与海工装备的工程化、商业化应用。探索发展邮轮、游艇,完善大型豪华游艇码头,发展国际游艇展、帆船赛事、游艇租赁和交易。统筹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加快海洋化工技术创新和产业链整合。大力发展滨海度假等旅游业态,推进“海洋—海岛—海岸”立体开发,创新探索“渔业+旅游”、“海洋研学+旅游”等多产业融合发展业态产品,开发高品质邮轮线路,打造海洋特色文化和旅游目的地。
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推进海洋生物医药及医用材料、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酶制剂等产业发展。推动海洋防腐防污新材料、海洋耐压材料、海洋工程材料、深海采矿、特种功能材料等研发和产业化,促进海洋新材料与海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建筑、海洋技术服务业协同发展。推动海洋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促进与海洋化工、海水淡化等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海洋信息、现代航运、海事海商法律服务、海洋文化创意等涉海高端服务业。发挥长海县海岛边境县的独特优势,推动长山群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高水平港口群
持续优化完善港口群功能布局,拓展国内外航运线路,加快提升港口辐射网络和服务能级,共建北部海洋经济圈,打造东北亚重要航运枢纽。
持续优化完善港口群功能布局。巩固大连国际枢纽港优势地位,增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支持大连建设东北亚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和转运基地,提升大连港国际竞争和辐射能力。强化营口港枢纽功能,夯实丹东港、盘锦港、锦州港和葫芦岛港基础支撑,布局建设内陆无水港,推动港口腹地协同发展。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动港口降本增效。促进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建设大宗商品交易、物流金融等平台,拓展商贸服务功能。推进渔港整合优化,建设一批现代渔港和渔港经济区。推动港口体制机制改革、港口资源整合利用,通过合资共建、股权合作等方式,推进港口与东北腹地等开展合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港口群。
加快智慧绿色平安港口建设。实施“智慧港口2.0”工程,推动港口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改造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无人化数字港口。推动既有码头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港口岸电设施覆盖率,优化港区能源结构,推广港口新能源货运车辆和机械设备应用,建设无废港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深水锚地统筹利用,加强进港航道、重要港区专业化泊位和重点产业配套泊位建设。
做大做强海洋交通运输业。稳定既有航线,开拓新兴市场外贸集装箱航线,构建覆盖全球的高质量海运航线网络。深化与大型央企的战略合作,建设高水平绿色船队。吸引船公司和船舶在辽注册,推动东北亚航运服务标准互认及船舶登记、检验结果互通,共建东北亚航运指数。完善以航运金融、海事法律、航运经纪为重点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支持大连建设全球知名的国际海员教育培训中心和区域性海员人力资源配置中心,重点加强高端航海人才培养。提高海上执法和海事司法能力。
第三节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系统
推动海陆污染联防联控,统筹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打造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重点区域沿海防护林、河口、岸线、岸滩、湿地、海岛等综合保护修复,实施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等重大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蓝色海湾、美丽岸滩、和美海岛建设行动,强化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持续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严格围填海管控,全面落实自然岸线、滨海湿地、无居民海岛等保护要求。加强海洋生态环境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建设,系统推进海堤提标升级,完善防潮减灾体系。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实施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入海河流总氮治理,推动陆海污染一体化治理,筑牢蓝色生态屏障。分区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推动岸滩、海洋浴场等重点亲海空间环境治理。
促进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海洋资源科学配置,节约集约利用海洋空间,深入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推动海洋渔业与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化工与海水制盐、海水淡化等领域循环利用场景应用。加强海洋碳汇系列标准研究,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及交易。
专栏17 海洋经济发展重点任务
第十章 深化区域协同联动 促进协调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持续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增强沈大“双核”辐射能力,提升“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效能,优化生产要素分布与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提高政策针对性和精准性,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
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保持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促进城市化地区经济人口集聚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依据发展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动态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在不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安全底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优化管控目标和边界。根据人口活动和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城镇开发向更新提质增效转型。
加强国土空间协同治理。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提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质量和管理水平。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国土空间规划期管控模式,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推动用地审查与规划许可有机融合、用地用海用林用草联动审批。
第二节 发挥沈阳、大连“双核”引领作用
支持沈阳、大连加快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不断增强辐射带动力、全国竞争力、国际影响力,当好东北全面振兴的“跳高队”。
支持沈阳“一枢纽、四中心”建设。全力打造国际化现代综合枢纽、全国先进制造业中心、东北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区域性文化中心。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到2030年,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能级显著提升,带动沈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引领沈阳都市圈协同发展,在东北亚地区经贸交流、资源配置、创新策源、综合服务潜力充分释放。
支持大连“三个中心”建设。发挥对外开放龙头作用,建强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合作分工。提升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能级,高水平建设陆海统筹的现代海洋城市,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带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到2030年,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作表率。
打造沈大经济走廊。以沈阳、大连为牵引,协同鞍山、营口、辽阳、盘锦等地区,构建跨区域创新协作和产业合作体系。引导产业、人口、技术等资源要素进一步向沈大沿线重点城镇集聚,做强瓦房店、大石桥、海城、灯塔等支点城市,提升辽中南城市群发展能级。优化整合沈大沿线科创资源,推动创新载体集聚发展。聚焦重点产业,引育龙头企业、链主企业,鼓励沿线发展配套产业。
第三节 加快推动沈阳都市圈现代化进程
深入实施沈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工程,提升沈阳都市圈连接、聚合、扩散能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协同联动的便捷交通圈、产创协作圈、品质生活圈、统一市场圈、文旅消费圈、绿色生态圈。
完善沈阳都市圈协同机制。健全都市圈重大事项协同推进机制,探索协同治理模式。建立健全都市圈规划体系,加大都市圈系统性一致性政策设计。统筹布局产业园区、城市街区、景区景点,促进人口有序流动、适度集聚。建立健全同城化体制机制,强化改革创新,支持在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等领域先行先试,推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从经济发展区向改革功能区转变。
协同优化生产空间布局。以建设沈阳全国先进制造业中心为引领,强化周边城市产业配套和承载能力,构建梯度互补、深度融合的产业合作链式布局,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示范区。聚焦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航天、新材料、数字经济,建设产创协作圈。健全联合招商、共同开发、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支持共建园区、产业联盟、创新孵化中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支持都市圈“飞地经济”园区建设。
协同优化生活空间布局。系统谋划沈辽鞍、沈抚、沈本、沈阜、沈铁、沈盘综合廊道,统筹推进城际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建设,基本建成中心与节点城市间、节点城市与周边城市(镇)间1小时交通圈。推进都市圈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探索建设都市圈医疗联合体,共建共享旅居养老产业。建立完善都市圈中小学校合作新模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协同优化生态空间布局。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环境保护治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共建共保共治绿色宜居都市圈。共筑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协力开展水源涵养林质量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河湖流域协同治理,构筑辽河、浑河、太子河生态廊道。联合开展大气环境协同治理、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林草湿地一体化修复。
专栏18 沈阳都市圈建设发展重点任务
第四节 推动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走深走实
完善沿海六市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发挥大连辐射带动作用,强化“渤海翼”和“黄海翼”协同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
推动重点领域协同发展。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推动沿海地区产业、港口、城市联动发展,打造“前港—中区—后城”的港产城综合体。建设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推动高端物流、金融服务、旅游休闲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完善贯通沿海经济带的公路、铁路运输体系,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政策协同,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开发开放平台功能,联合打造面向东北亚开放新前沿。
推进海陆统筹发展。大力拓展经济纵深,促进海陆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势互补、对接整合,以沿海开发开放带动腹地发展。鼓励沿海城市与内陆毗邻城市加强合作,建立健全港口城市带动内陆城市发展新机制。实施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从山顶到海洋、上下游贯通一体的保护治理格局。
第五节 提升辽西辽东“两区”功能
持续深入推进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面向京津冀建立科研成果落地转化、产业配套、市场融合对接机制,促进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形成活力迸发的增长区域。增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探索与京津冀开展合作办学和资质互认,强化人才柔性引进。面向京津冀地区,一体化开发利用特色农产品、清洁能源、文旅资源。提升产销对接能力和水平,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发挥风光富集优势,建设清洁能源供给地。深挖红山文化、化石文化、查海遗址、兴城古城等文旅资源,建设休闲旅游目的地。
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强化精深加工与品牌建设,壮大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等产业,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加工基地。以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冰雪温泉、红色教育、生态康养为主题,推动辽东旅游特色化一体化发展。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偿制度,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水权交易等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基础。
第六节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聚焦关键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探索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新路径,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加快振兴发展步伐。
提升边境地区人口和经济支撑能力。统筹推动守边固边、兴边富民、强边固防、沿边开放,推动丹东等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开展行动创新推进试点。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鼓励宽甸、东港等边境县(市)发展特色产业。依托鸭绿江断桥、虎山长城、宽甸河口等资源发展边境特色旅游。提升边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改善边境一线地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沿边重点城镇和村庄建设,提高边境地区人口集聚能力。
加快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统筹推进资源型地区结合本地实际,“一城一策”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统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
促进民族地区繁荣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喀左、阜新、凤城、北镇等民族地区振兴发展。实施民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程,开展民族手工业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和民贸民品产业提升行动,鼓励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医药、手工艺品等特色产业,增加民族地区群众收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七节 持续加强区域合作
充分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化对口支援合作,加强东北三省一区协同联动,增强对优质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更好发挥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跨区域联结型地区支撑作用,纵深联动锦州、沈阳,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吸引京津冀地区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深化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中西部地区等战略合作,积极承接国内重点产业转移,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拓展合作新空间。
深化对口支援合作。扎实推动对口支援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援疆、援藏综合效益。深化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建立健全改革创新举措复制推广机制。创新合作模式和场景,开展产业务实合作和科教协同创新。支持与对口合作地区开发区共建产业园区,建立协商分享机制。深化干部人才交流,常态化对口互派挂职干部。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交流,共同促进经营主体跨区域合作。
加强东北地区协同合作。加强与东北其他两省一区协同联动,推动建立省际合作的资源共享和利益分配机制,共建哈长沈大产业科技创新走廊、跨区域标志性文旅体平台,促进区域内重点城市融合联动发展和产业分工合作。支持吉南辽北蒙东六市(四平、辽源、通化、抚顺、铁岭、通辽)深化生态环境同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
第十一章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推动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促进城市协调发展
顺应人口总量、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促进城市间定位错位互补、设施互联互通、治理联动协作。
加快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切实转变沈阳、大连特大城市的开发建设方式,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积极建设美丽城市,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优化中心城区一般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推动公共设施能力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推进老旧街区提升改造,盘活利用老旧厂区,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管控引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探索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模式,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推进土地复合开发利用。
推动大中小城市特色发展。鼓励各城市依托自身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明确发展定位,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做优城区功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根据常住人口变动趋势,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推动人口持续流出的城市转型发展。加快锦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升鞍山、丹东、营口等城市区域服务功能,加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支持抚顺、阜新等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积极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做实本溪、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节点支撑能力,提升功能承接、产业配套和要素保障水平,促进融合发展。
专栏19 12市发展定位
第二节 持续推进城市更新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
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科学有序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街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推进完整社区扩面提质增效,加快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加快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开展住宅品质提升行动。改造利用城市小微公共空间,增加一批口袋公园、街头游园、社区公园等小微绿地,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依托城市自然山水脉络营造生态空间,保护和彰显城市特色风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精神。
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强化“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加快推进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法治化水平,有效解决“马路拉链”、停车难充电难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强超大社区、城中村、大型交通枢纽及周边等特殊区域治理。健全协调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专栏20 城市更新工程
第三节 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
强化县域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协同,找准县域发展定位,做强主体功能,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分类施策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实施县域主导产业培育行动,培育特色鲜明的强县富民产业体系。统筹本地产业培育和外部产业转移承接,引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链主企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加快种养加销全产业链融合,培育一批特色农业县。发展轴承、增压器、白羽肉鸡深加工、道地药材等优势产业,提升园区产业集聚能力和产出强度,培育一批工业强县。深入挖掘区域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培育一批文旅强县。健全差异化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县城道路、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县城市容市貌。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提高县城与周边城市互联互通水平,有序开展干线公路过境段、进出城瓶颈路段升级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向周边地区延伸。完善乡镇综合服务功能,加强规模较大中心镇建设,研究整合人口规模较小且减少幅度较大的一般乡镇。
加快潜力地区城镇化进程。推动有市场、有效益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潜力地区转移,壮大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承接沈阳、大连等中心城市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等资源疏解。鼓励省属、市属国有企业向潜力地区倾斜布局。提升潜力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在产业集聚、平台建设、盘活存量、管理模式上开展探索试点。推动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水平。
专栏21 41个县(市)县城经济特色化发展
第四节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加快破除制度壁垒,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牵引,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城乡空间融合、产业融合、人口融合、市场融合。
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支持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其纳入城市公租房保障政策范围。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强化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实施“文化下乡提质工程”,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文化资源配送网络。一体建设城乡公路交通、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机制。
第十二章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着力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
扎实推进耕地保护。稳定耕地数量,严格占补平衡管理,守牢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提升耕地质量,建立健全“优进劣出”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黑土地保护、沙化耕地治理及盐碱地改良等技术攻关,深入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侵蚀沟治理行动。改善耕地生态,建立耕地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恢复和提升耕地生态功能。严格耕地保护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典型黑土区和产粮大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促进小田变大田、耕地集中连片,完善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机制。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以流域为单元推进辽河区、浑太区等重点涝区排涝能力提升。
强化农业技术和政策支撑。实施种质创新工程重大专项,整合优势资源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建设和管理,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种业企业,建设一批种业生产基地,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推进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及老旧农机更新换代。大面积集成应用农业增产增效技术,实施以玉米、大豆为重点的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和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持续开展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强化农业生产全链条“伴随式”气象服务,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落实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
提升粮食加工仓储物流能力水平。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储备粮体系,优化规模布局和品种结构,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提升粮食应急和防风险能力。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布局,强化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和关键节点地区设施建设。推动粮食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打造多式联运精品线路。深入实施全谷物行动计划,提升粮食节约减损水平。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优质粮油检验体系。
专栏22 粮食安全保障工程
第二节 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
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强化联农带农,加快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提升农产品供给能力和质量效益。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农林牧渔并举,推动现代畜牧、设施果蔬、设施渔业、林草产业等加快发展,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施现代设施农业更新改造工程,提升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加快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养殖企业装备智能化升级。建设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一水一策”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规范发展近海捕捞和远洋渔业。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产业,开发新型森林食品。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扩大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数量,提高特色、独有产品附加值,打造百亿级优势特色产业。
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建设食品工业大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扶优培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农产品生产与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进育种、标准化生产、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销售运营全链条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档升级,支持铁岭、朝阳等市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实施“净菜上市”工程,发展中央厨房、主食加工、休闲食品等新型加工业态。到2030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8。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手工业,深度开发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积极发展农村物流,持续拓展“快递进村”,推进“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挖掘乡村多元功能价值,发展休闲采摘、农耕体验等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发展。
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辽农优品”品牌矩阵,构建“省级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的品牌体系,重点打造以盘锦大米等粮油产品、西丰梅花鹿等畜禽产品、大连海参等水产品、东港草莓等水果、北票番茄等蔬菜为代表的区域公用品牌。
专栏23 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工程
第三节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分类推进乡村建设。以片区为单元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整体建设运营。城郊融合类村庄,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集聚提升类村庄,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公共服务标准;特色保护类村庄,在保护特色的前提下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人口流失严重村庄,有序引导人口流向,解决基本民生、生态保护等问题。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塑造山海平原各美其美乡村风貌,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差异化打造、特质化发展、全域化提升。
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推进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全链条升级,建立健全“源头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理”闭环体系,大力开展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厕建设,解决好垃圾围村等问题。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采取就近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管网、集中收集处理等模式分类治理。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到2030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管护机制。
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现乡镇100%通双车道,确保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强化供水安全保障。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乡村清洁取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学校布局,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推动沿海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具备条件地区的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专栏24 乡村建设补短板工程
第四节 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经营体系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持续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规范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确保依法有序流转。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推动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盘活利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化规范化建设。
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行动,分级布局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集成提供农业全链条“一站式”服务。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就业创业。持续深化农垦改革和供销社综合改革。
加强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切实提高涉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化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逐步构建覆盖农业全产业链条的保险保障体系。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帮扶对象认定办法,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完善帮扶政策工具箱。强化开发式帮扶,促进稳岗就业,推行岗位匹配、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式项目化帮扶。完善兜底式保障,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第十三章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有效支撑发展硬环境
聚焦联网补网强链,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统筹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促进集成融合,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绿色、可持续运营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和支撑服务保障能力。
第一节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完善“双核两轴三环六通道”交通布局,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建设多元复合的交通走廊,强化海陆门户作用,提升跨区域、跨方式一体衔接能力,加快交通强省建设,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
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主通道建设。加强跨区域统筹布局,以畅通京哈走廊、沿边沿海通道为重点方向,加强东北三省一区交通运输互联互通合作。深化沈阳、大连两大核心枢纽作用,推动沈大、京哈“两主轴”扩能增效,加快沈阳绕城交通走廊、沈阳都市圈快速交通走廊、辽宁中部城市群环线交通走廊“三环线”建设,优化环黄渤海沿海通道、辽西北省际通道、辽东沿边通道、辽南蒙东省际通道、辽宁中部通道、辽东口岸腹地通道“六通道”,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推动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前期研究工作。
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高水平建设沈阳、大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支持营口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高标准建设沈阳、大连区域航空枢纽,巩固和拓展国际航线,推动支线机场、通用机场与枢纽机场协同发展,打造多级协同现代化机场群。优化港口布局。完善邮政快递枢纽体系,加快建设沈阳(丹东)、大连、锦(州)盘(锦)邮政快递枢纽。推动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建设开发,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延链。推动“服务区+”等路衍经济发展,强化交通枢纽港站与产业园区协同。
构建高效交通运输网络。统筹推进区域快速网、干线网、基础网协调发展。加强跨方式一体衔接,完善集疏运设施布局,深入推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实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繁忙路段扩容改造,推进普速铁路扩能及电气化改造,开展普通国省干线提质和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绿色化升级。完善沈阳都市圈快速交通网,稳妥有序推进沈阳、大连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市域(郊)铁路,持续推动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
专栏25 现代综合交通重大项目
第二节 健全水安全保障体系
加快构建空间均衡、安全韧性的现代化水网,增强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加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辽河、鸭绿江等重点河流防洪治理,持续推动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完善县级以上城市防洪工程体系。推动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积极推进水库清淤扩容。推进城市重点区域排涝工程建设,实施农村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完善海堤工程体系,加强沿海防台防潮能力建设。持续推动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构筑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推进极端气象灾害防治减灾体系建设,提升极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
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积极开展水网先导区建设,推动跨流域跨区域供水水源互联互通、联网联调,推进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和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形成“东水济辽、北水润辽、四干十脉、互联互通”的空间均衡水网体系。推进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推动营口南部城区供水等引调水工程和永平等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加强与国家骨干水网衔接和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市县级水网建设,实施水预算管理试点。
提升供水安全水平。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建设一批需求迫切的中小型水库和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优化现有水库、输供水工程调度运用方式,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专栏26 水利重大项目
第三节 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坚持“统筹集约、系统集成、按需部署、建用并举”,以场景应用、技术创新为驱动,构建数据互联、泛在聚合、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网络强省。
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双千兆”网络普及提质,规模部署万兆光网,推动5G-A创新发展。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升级改造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扩容升级沈阳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部署干线400G和城域400G/800G高速光传输系统。构建算力网络低时延圈,建设辽宁省算力网络质量监测系统。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适时启动6G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建设大连至韩国海底光缆。加快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创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加快“星火·链网”融合型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沈阳、营口、阜新等区块链典型应用场景。
提升基础设施数智融合水平。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升级改造,加快智慧农业、交通、能源、水利、城市等建设。构建数据贯通、统一基座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农业观测网络。加强物联网及感知系统同步规划建设。积极发展车路协同和自动驾驶,统筹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干线道路沿线车联网路侧设施,有序推进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及通感一体低空通信网络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城市数字孪生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城市级物联网感知终端管理和数据分析平台,推动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和应用。
第十四章 全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坚决扛牢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政治责任,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塑造清洁能源新优势,逐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六新合一”新型能源体系。
第一节 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
以保障电力、煤炭、油气可靠稳定供应为基础,增强自给能力,拓展省外资源,锻强供应链条,织密保障网络,提升韧性坚强的能源安全保障新能力。
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供应。稳步推进煤电等支撑保障性电源建设,统筹推进新一代煤电升级,加快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变。持续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结构,加快智能电网、微电网建设,推动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建设,实施海上风电柔性直流工程,构建海陆一体交直流柔性混联电网,推进冀辽第二路直流背靠背等省间互济电网建设。建成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到2030年,电网供电能力和跨区域网间互济能力分别达到6000万千瓦和600万千瓦。
保障化石能源稳定供应。推进煤矿安全改造和智能化建设,提升应急煤炭储备能力。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省内原油稳产、天然气增产,加强油气输送储备能力建设。加强中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畅通跨区域能源安全通道。到2030年,储煤、储油、储气能力分别达到500万吨、2600万立方米、70.68亿立方米。
第二节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以提升清洁能源供应为支撑,以能源消费结构转型为牵引,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形成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供给新形态,实现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方式新转变。
提高清洁能源装机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海洋与陆地并进,完善风电、光伏规划布局,推动建设渤海、北黄海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做好沿海核电厂址的保护和规划。推动熔盐储热、光热发电等能源创新应用,探索潮汐能、波浪能开发利用,推进地热能建设,实现更多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0%。
实现源网荷储良性互动。建设海上风电、沿海核电、辽西风光、储能“四大”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液流电池、机械储能、锂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推动电力系统由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转变。
推动能源消费绿色节能。更大力度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用能的清洁化、低碳化,持续提升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企业在设计、制造、消费和回收等全链条绿色低碳管理,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谋划先进核电与化工产业耦合发展,推动石化产业高端精细绿色转型。
促进清洁能源科学消纳。开展核能在供热、工业、医疗等领域综合利用先行示范。科学布局绿色燃料项目。建设兴安盟—大连输绿醇管道和赤峰—锦州输绿氢(氨醇)管道。大力发展“新能源+绿色燃料、算力设施、冶金石化、海水淡化”等绿电直连应用,探索“新能源+”产销一体化模式,促进就近就地消纳,力争“十五五”末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年度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第三节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立足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加快清洁能源产业扩链强链,建成核能、海陆风电、绿氢、储能等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培育智慧融合的能源科创产业新高地。
做强核能产业。聚焦先进核电装备关键领域,突破大型铸锻件制造、焊接工艺优化等技术,依托重大科技研发平台,开展核能在工业、医疗等领域综合利用,积极构建集“料、堆、素、器、药、园”于一体的产业链条。
做优风电光伏产业。加快高性能低成本主轴承和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等核心部件研制应用,提升大功率风电机组总装能力,补强风电装备产业链条。支持光伏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推动产业从规模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
做大储能产业。聚焦全钒液流电池、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优势技术路线,依托钒钛磁铁矿资源富集地区,探索推进储能专用电解液、高纯度钒材料开发,构建“原材料—核心零部件—集成系统—应用场景”的新型储能完整产业链。
做实绿氢产业。推进氢能在高速公路等场景应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氢氨醇“制储运加用”示范应用和全链条发展,打造绿色氢能及氢基能源中心,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第四节 营造能源良好发展环境
健全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供能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协同高效的能源体制改革新模式,构建互利共赢的能源交流合作新格局。
深化能源领域改革。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积极主动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动现货市场全面铺开并成熟运行,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进电力市场与碳市场深度融合,扩大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完善抽水蓄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和辅助服务费用价格机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等新业态政策体系。持续深化油气体制改革,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省内管网与国家管网融合发展,实现全省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与统一调度。巩固深化“三零”、“三省”改革成效,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用电营商环境。
创新能源发展模式。加快建设以新型电力系统为主体的能源互联网,推动能源发展模式向数字化、分布式、低碳化、智能化转变。深入推进辽宁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为产业数智化创新提供支撑。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等新能源利用新模式。探索储能替代远端变电站应用,提升电网末端供电质量。发展交能、建能、数能、产能融合业态新模式。
加强能源交流合作。持续推动能源基础设施跨境互联,加强与俄罗斯在油气资源、核能等方面合作,推动与蒙古在煤炭资源等方面合作。深化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在氢能、煤炭、新能源领域合作,共建能源输送通道。加强与能源央企战略合作。
专栏27 能源安全保障重大项目
第十五章 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上下联动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坚持以文铸魂、以文化人、以文兴业、以文惠民,充分激活辽宁文化底蕴、体育优势、旅游特色,推进文旅体商深度融合发展,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旅游强省、体育强省,让山海之美、文体之韵更好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增光添彩。
第一节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主动适应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活跃的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巩固全省上下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创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工程,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理论宣传宣讲工作体系,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
创新开展常态化理想信念教育。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践行机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弘扬东北抗联精神、抗美援朝精神、雷锋精神,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改革创新、振兴发展的激情和斗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社会群体的思想引导、发展指导和生产生活帮扶,更好地聚人心、暖民心、强信心。推进校园文化建设,重点做好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深入实施“德耀辽宁·文明浸润”工程,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加强文明习惯涵育和文明行为养成,推动全域化文明城市创建。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推进网络文明建设,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
第二节 提升文化软实力
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以高质量文化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提升文化事业发展水平。深入实施文化原创力培育工程,研究设立辽宁省艺术基金,加强艺术创作扶持、规划和引导,营造良好文化生态,打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精品力作,培育壮大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更多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深化拓展全民阅读,持续推进“书香辽宁”建设。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建设更具内容创造力、传播影响力、市场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巩固辽宁芭蕾舞团等省属文艺院团优势,支持小剧场、民营文艺团体、演艺娱乐团体发展。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文化设施数智化升级,实施4K超高清频道建设工程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和综合体。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动芭蕾舞、文博展、杂技、非遗项目等走出去,不断扩大辽宁文化国际影响力。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入实施“考古中国”重大考古工程,加强牛河梁红山文化等历史研究、考古发掘和保护利用,支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中华文明探源提供实证史料。支持朝阳白垩纪古生物化石群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支持大连、朝阳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好用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持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加强辽宁历史文化、地域文化、红色文化研究利用,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标识。
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升级。持续壮大文化产业,培育一批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丰富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等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提升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纪录片、工艺美术等产业品质和整体实力。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专栏28 文化强省建设工程
第三节 加快建设旅游强省
突出旅游业发展特色,丰富产品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擦亮“山海有情 天辽地宁”核心品牌。
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推动区域资源整合与差异化发展,打造高品质文旅体商融合都市圈、“中国最北海岸”休闲文化和旅游带、辽西文化走廊传承创新区、辽东绿色康养旅居度假区。深入挖掘历史、红色、工业、滨海、边境、冰雪、温泉、乡村等资源价值,开发融合创新的高品质旅游产品。大力发展包含海洋旅游、冰雪温泉旅游、康养旅居、民俗文化游等业态的四季旅游,打造各具特色的景点旅游线路。实施旅游品牌强基焕新工程,促进景区丰富产品、创新业态、完善设施,培育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一批影响力强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
提高旅游业服务质量。构建“快进慢游深体验”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自驾驿站、房车营地等“交旅融合”新业态。推进文旅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适老适幼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培育星级旅游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提升接待水平及服务质量。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环境整治。
加大“引客入辽”力度。优化完善“引客入辽”激励政策。促进入境游加快发展,优化入境旅游便利化措施,用好用足单方面免签和过境免签政策,推出入境旅游特色线路产品。做强辽宁文旅全媒体宣传矩阵,开展面向海内外的四季宣传推广活动。
专栏29 旅游强基焕新工程
第四节 聚力建设体育强省
统筹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
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加强群众身边健身场地扩容增效。打造东北三省一区城市足球联赛、城市篮球联赛、“厂BA”、“村BA”等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举办冰上龙舟、冰上帆船、冰凌穿越、冰雪趣味运动会、大众滑雪挑战赛等特色冰雪赛事活动。积极承办国家级以上高水平群众性赛事活动。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推动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
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创新竞技体育机制。实施“三大球”振兴行动,做强做优体育赛事品牌,支持职业俱乐部健康发展。加强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教练员配置结构。加强体教融合,构建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健全青训体系,强化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扩大优势项目省级青训规模。推进青少年赛事改革,建立完善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青少年赛事体系。弘扬辽宁特色体育精神,再塑“辽宁体育铁军”形象。
做优做大体育产业。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产业,支持发展智能运动装备、可穿戴运动设备等智能体育用品,提升户外装备、运动器械等制造业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体育企业和体育品牌,做大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教育培训、赛事策划营销等产业。建设大连市南部滨海等水上、陆地、冰雪山地户外运动目的地。
第五节 推进文旅体商融合发展
树立“大融合”理念,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创新文旅体商融合场景。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培育时尚国潮消费、谷子经济等文旅体商展融合新业态,支持各地依托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业态打造特色市集。鼓励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景区等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开展夜展、夜赛、夜游等活动。支持各地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文旅消费券等措施,推出“旅游+住宿+餐饮+购物”一站式惠民旅游产品。支持开发银发旅游、亲子游等新产品。实施赛事牵引工程,大力发展赛事经济、票根经济,做优“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等品牌项目,促进体育、餐饮、文旅消费相互赋能。持续办好文旅消费季、非遗购物节、“游购乡村”等活动。
推动“文旅体商+百业”融合发展。发展“文旅体商+工业、农业、教育、医疗”等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改造更新废弃矿区、老旧厂房等,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培育乡村民宿、等级民宿,开发农业生态观光、田园康养等产品,拓展乡村融合潮流、疗愈、文创新场景,推动农副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开发科普研学产品,打造集生产观摩、互动体验、购物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新模式。深化国有骨干文旅体企业改革,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投资文旅体产业,推动优质文旅资源整合,积极培育优秀企业和品牌。
因地制宜发展冰雪经济。办好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建设运营沈阳王家湾冰上运动中心和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高标准做好赛中赛后运营,鼓励现有滑雪场地升级扩展配套服务设施。推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培育冰雪培训、冰雪会展、冰雪文创等衍生业态。推出串联冰雪、温泉、民俗村的精品线路,叫响“花式过冬 嗨游辽宁”冰雪旅游新玩法。
第十六章 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聚焦“一老一小”,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努力保持适度出生率和人口规模,探索综合性解决人口问题路径,提高人口素质,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 健全生育友好服务体系
适应人口发展新常态,倡导积极婚育观,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健全支持家庭发展政策环境,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加强生育服务支持。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生育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实现母子健康档案全程电子化管理。强化生育保险支撑,提高产前检查费用保障标准。落实育儿补贴、生育休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全面推动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实施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优化普惠托育服务。支持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多渠道增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快建设一批市级、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网点。鼓励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大力推行公建民营运营模式。推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与各类托育服务机构资源信息共享。
提升儿童友好服务。鼓励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公园等,全面优化儿童教育、医疗保健、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供给。以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出行环境等为重点开展适儿化改造。支持多子女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住房保障和购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持续提升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推进国家、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和儿科医联体建设。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儿童营养评估指导。广泛开展儿童近视、肥胖、龋齿等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友好社区。
专栏30 生育友好型社会重点工程
第二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教育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深入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促进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塑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空间和育人生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加强跨学段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稳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建立市县结合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扩大优质特色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和指标到校比例,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健全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深化教育评价体系改革,落实“零起点、全大纲”教学,持续巩固“双减”成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办职业本科大学,以理工农医类专业为主有序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研究生培养规模,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持续改善学生宿舍等基本办学条件。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泛在可及学习型社会。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全员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强化教师待遇保障,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
专栏31 教育强省建设工程
第三节 加快建设健康辽宁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优化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系统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动医疗资源均衡有序发展,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促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省级综合类和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推进省市三级医院精准对口帮扶县医院,常态化开展县乡村巡回医疗。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全科医生、执业医师和护士队伍建设,推进医院病房改造和医疗设备更新。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综合考虑城乡融合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提质扩面、网格化布局,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全面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惠行动,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广“一站式”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建设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大力推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模式。
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支持疾控机构和传染病医院设施设备更新和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持续优化急救站点布局。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服务。强化职业健康风险防控。
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全面推进沈阳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支持本溪建设国家中成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鼓励县级中医院牵头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争创国家中医领军优势专科、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促进中西医结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促进分级诊疗。持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医药集采,优化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加强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机构运行、从业人员行为等跨部门综合监管,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
专栏32 健康辽宁建设工程
第四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落实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完善养老服务,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实施养老服务条例。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社区支持下的居家养老服务,打造“辽养到家”品牌。因地制宜发展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推动养老护理职业规范化发展,鼓励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
提升老年健康支撑能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开展老年病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护理机构。推进病房适老化改造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稳步推动免陪照护试点。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医养结合”服务。
促进银发经济扩容提质。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丰富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养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拓展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工作岗位。培育壮大银发经济经营主体,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银发产业园区。推进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鼓励研发适合老年人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各类老年用品,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抗衰老产品、旅居养老等。推动人工智能向涉老领域延伸,开发推广养老机器人、健康管理等智慧养老产品与智能照护服务。鼓励建设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拓宽老年人消费供给渠道。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支持各类主体建设并办好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习点、银龄学习中心,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稳步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点覆盖面,推动落实老年人就医、出行、景区游览等各项优待政策。推动公共设施开展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提升互联网、手机APP、智能家电等数字产品适老服务体验。实施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广泛开展“敬老月”、创建“敬老文明号”等主题活动。
专栏33 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工程
第十七章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推进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适应人口变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实施更加公平普惠、精准有力的社会政策,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第一节 推动稳就业促增收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优化完善促就业政策体系,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兜牢民生就业底线,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推动就业与发展深度协同。深入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积极培育新职业、开发新岗位,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促进财政、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完善就业支持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挖潜扩容就业岗位。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统筹教育、培训和就业,提升就业供需匹配度,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劳动者职业转换能力。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和多元服务网络,构建岗位收集、技能培训、用工服务等联动机制,缩短供需匹配周期。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培训模式。完善辽宁特色职业培训质效评估体系,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大力推广“就来辽”服务品牌,实施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和青年就业服务“双百日”攻坚行动。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协同推进劳务输出与就近就地就业。强化失业人员、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及时为失业人员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完善促进妇女就业政策,保障女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多渠道帮扶残疾人就业。搭建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平台,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建设,注重从退役军人中选拔村“两委”班子成员。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支持银龄群体就业。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优化“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点,完善“就在辽”智慧就业顾问功能,提升个性化求职就业服务能力。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化零工市场。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引导树立正确择业和用人观念,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加强就业监测预警,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和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持续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支持劳动创新合法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推动收入分配更加规范有序。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落实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政策,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持续缩小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专栏34 稳就业促进行动
第二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重点人群关爱服务,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政策,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发展。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有序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分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力争2030年底前实现人群全覆盖。完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提高参保率。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到203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20万人以上。
加强困难群众兜底帮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建立“一户(人)一条闭环救助链”。推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进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与政府救助有效衔接。
完善重点群体关爱服务。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实施困难妇女和儿童关爱工程,实施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力度。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强化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提升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实施“辽蕾计划”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服务中心(站)运行提质增效。推行“阳光安置”工作机制,规范实施直通安置。稳步提高军休服务对象和优抚对象待遇保障水平,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体系。
专栏35 重点群体服务工程
第三节 推动实现更高水平住有所居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强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兜底保障,因城施策解决新市民、青年等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广房票安置、以旧换新,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和学生宿舍、人才公寓等,有力有序消化存量房产。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地制宜增加改善性和高品质住房供给,推进现房销售。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系统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加快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深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推动土地供应计划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联动,完善销售、供地、融资等基础性制度。推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二手房市场。加强房地产预期管理,优化全过程监管。
第四节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全方位提高公共服务质效,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境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统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城乡人口变化动态监测,按照保障基本、服务有效原则,适配调整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县域为基本单位,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为基本依据,加强中心镇、重点镇的公共服务规划布局,促进公共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协调发展。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聚焦群众跨区域办事需求,完善就近申报、异地收件、属地办理等跨区域通办工作机制。
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及时调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确保各项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稳妥有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和服务标准,加强新增公共服务事项论证与评估,符合条件的新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优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深化殡葬管理改革。
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破除基本公共服务户籍壁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合作机制,推动省内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便利共享。健全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实现流动人口在经常居住地便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八章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绘就美丽辽宁新画卷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使命,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减排,落实国家碳达峰行动,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完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建设,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快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丰富碳排放动态监测预警方式方法。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健全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引导完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评价。建设沈阳、大连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国家碳计量中心(辽宁)。
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深入实施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有序退出落后产能,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鼓励新上项目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碳排放替代,推动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加快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推广应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对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积极布局绿色工厂、零碳工厂,高标准建设零碳园区。推进制冷能效提升和绿色照明行动,鼓励支持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等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积极推广城市热网改造、热电联产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推动交通动力低碳替代。提升算力设施、5G基站等新型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推广绩效领跑者制度。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经国家审核衔接后确定的目标。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实施碳普惠政策。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做优核证自愿减排量碳汇项目开发。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提升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建设,提升极端天气预报及系统应急能力。
专栏36 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第二节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坚持环保为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强源头防控和系统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协同共治绘就美丽蓝天。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提升行动,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控制协同。推进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坚持“车、油、路、企”统筹,推进煤炭、焦炭、矿石等大宗货物和沿海主要港口清洁运输。加强扬尘、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和噪声污染治理。推进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持续深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系统治理建设美丽河湖。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测监管,推动辽河流域、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强化水污染整治,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大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持续抓好科学施肥用药,加强畜禽粪污源头防控和资源化利用,切实减轻污染负荷。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建设辽河、浑河、太子河、大凌河等河流水系生态廊道。
安全利用守护美丽净土。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以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市、区)为重点,整县推进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联动监管,强化农药原料药制造、焦化企业腾退地块污染管控。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
集约节约打造无废样板。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推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源头减量、分类治理、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加快建设东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持续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有效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实施废弃风电光伏设备、动力电池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动“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无废细胞”建设。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辽宁实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协同优化产业布局。全面实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稳步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支持本溪做好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持续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专栏37 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第三节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统筹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促进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整体提升。
差异化保护修复四大生态区。辽西北低山丘陵区统筹林草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改善、防护林体系优化、水土流失治理、水环境保护、矿山生态修复,增强区域生态功能,形成功能完备的生态安全屏障。辽河平原区统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水生态修复、城市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区域综合承载能力。辽东山地丘陵区统筹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质量提升、矿山生态修复,增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功能。沿海区域统筹海岸线治理、滨海湿地修复和污染防治。构建辽西北、辽东、滨海等生态廊道。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自然生态全要素一体化修复,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强化功能提升、系统连通、自然恢复、源头防治。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以辽宁千里阻沙带为重点,统筹林草生态、沙化耕地、小流域、废弃矿山等治理全要素协同。持续开展国土绿化,以实施“三北”工程为重点,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分类施策修复草原生态。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加大草原管护力度。开展辽河、浑河、太子河、鸭绿江等重点河流岸线生态修复,建设幸福河湖。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30年,水土保持率达到81.16%。
加强矿山综合治理与修复。统筹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分类实施关闭退出、整合重组、升级改造。积极开展自然恢复为主的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进辽西北、辽东山地、辽河流域、资源枯竭型城市等重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建立省市县贯通、区域点面结合的矿山生态修复监测体系。科学推进抚顺西露天矿、阜新海州露天矿等矿坑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矿山、智慧矿山建设,探索修复矿山与后续产业联动发展的有效途径。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设立辽河口国家公园,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大大鸨、丹顶鹤、猎隼、黑脸琵鹭、东北红豆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加强鸭绿江口湿地、辽河口、卧龙湖、獾子洞水库、老铁山等重要鸟类栖息迁徙停歇地保护。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和鱼类资源。完善物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回归等配套基础设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专栏38 生态安全屏障工程
第四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健全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协调。
加强资源节约利用。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加强水、土地、矿产等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提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农林废弃物高效利用,深入推进沈阳、大连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利用,发展壮大再制造产业,落实支持资源节约和绿色产品使用的税收优惠。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全省统筹,突破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高效利用技术,加强矿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矿产资源“三率”水平,推进资源特色化、高值化、可持续利用。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反对铺张浪费、推广“光盘行动”、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绿色出行。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产品。
第十九章 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辽宁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第一节 筑牢重点领域安全防线
增强维护国家安全战略主动,切实提升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五大安全”能力,为筑牢国家安全屏障贡献辽宁力量。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强化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促进全链条、全要素协同联动,扎实做好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工作。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颠覆、反渗透、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强化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储备,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维护战略通道安全。加强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生态、核、深海、低空等新兴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和管理。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区域性、群体性风险。强化国家安全教育,筑牢人民防线。
保障国防安全需求。落实党管武装各项制度,促进国防动员新体制机制高效运行。坚持军民一体、平战一体,加快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统筹国防动员和应急体系,深化力量队伍、重要设施和通用装备共建共享。健全跨军地协作机制,推动军地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推动新质生产力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加快新兴领域科技成果军地双向转化,支持军队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加强国防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转化应用,推动先进武器装备发展,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完善涉军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协调保障机制,加强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加强国防战略预制。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持续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加快现代边海空防建设。优化边海防领导管理体制,健全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加强边境地区防卫管控能力、海上联合维权执法、低空空域管理能力建设,推动稳边固边。加强边海防新型手段和条件建设,构建边海空防立体智能管控体系。
第二节 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极端天气和地震、地质等复杂灾害应对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预测预警体系,提升城乡设防能力。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推进重点领域应急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改造,加快“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健全供应链,拓展多元储备形式,完善快速调拨投送机制和配送网络。
加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修编应急预案,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指挥机制。布局全省“1+4”应急救援基地,加强航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统筹建强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应消深度融合。建设城市消防站(小型站)和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提高先期响应水平。引导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发展,鼓励依法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健全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质效。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创新“人工智能+监管执法”模式,构建全链条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化工和危化品、建筑施工、高层建筑、矿山、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减船转产和老旧化工装置改造,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金盾·畅安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面小场所监管。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培育发展安全文化。
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支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设备更新和能力提升,实施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系统建设。强化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药品安全制度标准,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药品监管”应用平台建设,加强药品质量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整体防控布局,深化智慧公安建设,打造智慧化的多维安防单元,健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完善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和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预防和遏制个人极端案件,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加强平安志愿者等群防力量建设,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打造一批地方特色群防群治品牌。统筹社会资源加快推进最小应急单元建设,加快推进平安支点建设。
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网络空间安全防护体系,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实施网络空间防护工程,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技防设施建设,打造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统筹做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事件报告、应急处置。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专栏39 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第三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强化高效能社会治理。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推进移风易俗,有效治理婚丧嫁娶中的陋习等问题。
加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推动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科学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建设。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调解组织向行业领域延伸。加强访调、警调、诉调对接,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下的“四所一庭”联动机制。推动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健全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协同作用,畅通经营主体、新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渠道。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第四节 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体推进法治辽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完善地方立法机制。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统筹开展立法计划编制,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和修改,形成完备的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完善立法过程中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机制。完善区域协同立法立项、审议、发布程序。健全人民群众诉求强烈、实践急需事项的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增强立法公众参与力度,完善立法风险评估和舆情防范应对机制。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每年年初制定公开目录。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强化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深化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治理,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强化政务诚信监测评价。
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惩戒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提升刑罚执行质效。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
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改革,健全覆盖城乡的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有效开展司法救助。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效,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第二十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紧紧围绕全省“十五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广泛凝聚推动全面振兴强大合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鲜明树立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善用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增效,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热情、创新创造活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勠力同心促振兴的生动局面。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增强干部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现代化建设本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节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辽宁实践,做好新时代侨务工作和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第三节 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合力
《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同步部署、同步编制、同步实施一批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构建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省规划体系。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精简数量、提高质量,建立完善市、县全口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避免交叉重复,增加基层负担。规范各类规划衔接报审程序,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规划须经省发展改革部门与省发展规划进行衔接,设区的市发展规划须按程序报送省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并做好落实。加强专项规划规范管理,加强对市县规划精准指导,确保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等符合统一发展布局。年度计划要滚动落实规划各项任务,将规划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并做好跨年度平衡。适时推进省发展规划立法。
第四节 提升规划实施质效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可评估的实施方案,对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任务,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细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分类推进单体项目、打捆项目落地实施,“十五五”期间开展前期工作和研究论证的项目,条件成熟的按程序推动开工建设。
第五节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强化年度预算安排对规划实施的财力保障,财政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积极支持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加快建立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标准,优先保障规划选址、用地用海和资金需求。
第六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的政策举措,规划实施情况依法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健全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任务落实协同监督机制。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