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施药伤了邻地40亩果树 责任谁来担

辽宁日报 2026年04月08日

本报记者 于雅坤

“到飞防时,一定注意点,别误伤了邻地。”眼下,辽南大地春耕全面开启,大连瓦房店市阎店乡大东村党总支委员王振利在田间地头遇到劳作的农户,总会特意停下来叮嘱一番。

这源于去年村里发生的一起纠纷:承包户老李在对花生地进行无人机农药喷洒时,农药雾滴受风力影响发生飘移,导致相邻12户果农的40亩果树受损。

这并非个例。近年来,农用无人机日益普及,在带来高效、省工、低成本等便利的同时,因施药“越界”损伤邻地作物引发的纠纷,已在全国多地出现。如何妥善化解、有效防范,值得各方关注。

“我们12户,基本都是十多天后才发现问题的。起初他不承认跟自家飞防有关,后来又说是在自家承包地内作业,药物飘移属于‘不可抗’因素,真是气人。”受损果农老王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然直摇头。他留存的证据显示,受损果树的叶片卷曲、枯斑,幼果脱落。

“这也是此类新型农事纠纷的化解难点。”阎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坦言,“药物危害具有滞后性,因果关系认定复杂,损失评估专业性强,再加上赔偿标准偏低,受损农户不接受;偏高作业方又难以承担,矛盾一旦形成,化解难度极大。”

当地为此组建了由调解员、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深入受损果园,对果树受害症状逐一详细记录,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同时组织双方共同到场,在农业专家指导下选取样本区域,对受损果树数量、减产比例进行相对客观的评估,为赔偿数额确定提供依据。

“我们发现,不少村民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要在自家地里作业,农药飘移出去就与自己无关。”参与调解的阎店乡司法所所长鲁鸿侠介绍。调解过程中,他向双方尤其是老李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相关条款,以及《农药管理条例》中“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规定,明确使用农药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对相邻作物造成损害,否则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清晰的法律界定,让老李的态度发生转变,也为纠纷在法治框架下妥善解决奠定了基础。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终于在事发近3个月后,老李与12户受损果农分别达成赔偿协议,累计赔付4万余元。这场由无人机飞防“越界”引发的纠纷,最终在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中得以化解。

纠纷处置有路径,防范同类问题发生更重要。某品牌农用无人机大连总代理商培训负责人赵治国提醒,无人机飞防操作日趋简便,但规范作业绝不能松懈。作业前,需关注邻地作物,若是果树、蔬菜等敏感作物,需格外注意,要提前关注天气状况,避开3级以上大风、逆温等易导致雾滴飘移的天气。作业中,要科学规划飞行路线与作业高度,与敏感作物相邻处应留出10至30米隔离带,或关闭最外侧喷头改为人工补打,同时保持匀速低空飞行,选用防飘移喷头,适当加大雾滴粒径,减少细雾滴飘移。此外,农户若聘请飞防作业团队,应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的,并留存完整作业记录,从源头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