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展超辞去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0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辽宁日报 2026年01月21日

因已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李展超请求辞去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展超的辞职请求,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