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朱高祥) 记者11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近日公布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对外公开对公开募捐合作方的评估和指导监督情况等信息;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公开向社会公开上年度重大慈善项目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