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东港市城投土地整治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签署的中长资(辽)合字【2025】451号《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东港市城投土地整治有限公司。现通知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担保人自债权转让之日起向现债权人东港市城投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东港市城投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