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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 2025年06月03日

★ 为全面防范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我省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关于严格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行为的提醒告知书》。告知书提醒相关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事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分装、销售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生产。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责任人,落实全过程风险防控。经营主体应严格规范生产销售行为,严禁使用霉变、酸败、混有异物或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得非法添加香精、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