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免陪照护服务启动试点

辽宁日报 2025年05月29日

据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李恒)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在各地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等,优先确定在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三级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

方案明确,医疗护理员不属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服务,不得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不得替代医务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