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七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奖励记一等功公务员的决定

辽宁日报 2024年09月28日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近年来,全省公务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重要任务,在经济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凝聚力量,激励动员全省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王忠宝等30名同志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等20个集体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给予王良等100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

这次受到表彰奖励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是全省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他们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初心使命,保持公仆本色,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用心用情用力为民解忧纾困,以实际行动展示了新时代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接续奋斗,在辽宁全面振兴的火热实践中走在前、作表率、立新功。

当前,辽宁正在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要以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典型为标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拼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业绩,更好以“辽宁之为”担当“国之重任”、服务“国之大者”,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