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检察蓝”守护“海洋蓝”助百万尾蟹苗放流入海

辽宁日报 2024年07月30日

本报讯 记者王卢莎报道 日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与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同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代履行活动。

据介绍,2021年5月20日,郑某某等4人在黄海水域伏季休渔期违反相关规定,在黄海海域非法捕捞渔获物378.1公斤,损害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东港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丹东市检察院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郑某某等人承担增殖放流三疣梭子蟹苗1069050尾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海事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由于郑某某等4人未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大连海事法院执行涉案生态修复费用97530.15元。

近日,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经丹东市检察院商请,积极开展代履行工作。根据三疣梭子蟹苗的成长特性,本次增殖放流活动选择在有滩涂的码头进行,丹东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在码头对蟹苗药残进行检测、对数量进行核实后投放入海,检察机关对增殖放流代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丹东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机关通过代履行方式携手共护海洋环境资源的一次积极探索。丹东市两级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服务保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检察蓝”倾情守护“海洋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