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记者日前从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将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力争今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近年来,我省已颁布《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规章制度20余部,24项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履行覆盖率达100%,建立比较完备的省级执法协调监督规范体系。2022年以来,我省在市场监管、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等领域,开展了多次突出问题整治和专项监督,取得良好效果。同时,我省对培训、考试、年审、换证、清理、收缴等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做到“全链条”管理。
今年年初,我省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配备方面,我省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数量已经达到执法人员总数的5%左右。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方面,我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及时移送。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等其他各类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筑牢“联合监督网”,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
据介绍,省司法厅还将会同相关部门,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考核结果,融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督察、法治建设考核、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充分利用辽宁监管执法平台,对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做到全程网办留痕,目前“辽宁执法监督信息平台”试运行结束,即将投入全省行政执法机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