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辽宁日报 2024年05月29日

本报讯 近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长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位于聂家满族乡广东山村明长城遗址,除自然风化因素外,受人为活动破坏情况较为严重,部分城址点段存在城墙破损、周围堆放垃圾、附近非法开荒耕种等问题。

明长城(清河段)是清河区境内明代重要的军事、文化遗址,2018年,清河区明长城、广顺关被省政府确定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清河区检察院邀请文旅、属地政府、人大代表、村民等在长城脚下召开听证会,一致同意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保护职责,落实保护措施。

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表示能立即解决的及时进行整改,无法立即解决的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主体,将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文物保护意识。最后在多方见证下,设立了检察机关制作的“保护长城 人人有责”提示板,为保护文物竖起一抹“检察蓝”。

曲 江 姜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