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部门联手整治校园欺凌

辽宁日报 2024年05月16日

本报讯 记者文继红报道 近日,锦州市教育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锦州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分工、工作要求5个方面作出部署安排,确保全市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各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确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等的行为。方案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教育为先;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保护为要;坚持法治为基。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科学合理认定学生欺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有效预防;依法依规处置;建立长效机制。

同时,方案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政法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妇联、残联的职责分工,并要求各中小学校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