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集体有了收入,企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农民不仅增加了净收入,还能获得更多就业的机会,可以说是一举多得。”说起我省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沈阳市沈北新区马刚街道的阎家沟村-1地块入市成交,该村村干部对记者说。
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沈阳市持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综合运用农村改革成果,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促进农民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的举措之一。《2024年沈阳市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提出,“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提供给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使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规划布局,满足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需求。”
方案还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充分挖掘农村产权收益、拓宽农民投资收益渠道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包括: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实现合理溢价;推进于洪区、沈北新区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设,允许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向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转让;鼓励农户以现金、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等入股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增加农民股权分红收益等。目前,于洪区、沈北新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已经形成86项制度成果。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林权能交易,采摘(收)权、毛粮收割权也能交易。作为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辽宁省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流程线上交易,实现“交易可追溯,数据可查询”,已累计完成各类产权交易1.7万宗,成交金额15.2亿元,平均溢价率15%,累计为村级集体等增加收入近2亿元。今年以来,完成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4400余宗,同比增长24%;成交金额3.4亿元,同比增长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