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辽宁日报 2024年02月08日

大连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欠缴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事,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催告通知书

旅开管催字〔2024〕1号

大连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31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决定书》旅开管征字〔2023〕2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内向我单位缴纳4694584.6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既没有在限期内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完毕,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缴费联系人:陈永黎

缴费电话:0411-86228877

缴费地址:旅顺开发区顺达路4号

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