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文继红报道 为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锦州市多措并举坚持监管与服务一体推进,畅通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渠道,聚力打造优质高效的信用监管环境。据统计,2023年,锦州市场监管部门依申请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307户,修复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118条。
锦州市充分利用“3·15”“亮照经营”“清理休眠企业”等专项活动开展信用修复宣传,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提醒引导经营主体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加强对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教育,提高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拓宽信用修复渠道,在辽宁政务服务平台率先开通线上申请通道,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让经营主体“零跑腿儿”修复信用。
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对因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容缺受理年报证明材料,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缩短信用修复时限,将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业务时限从受理或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或查实之日起2个工作日,切实为企业增“信”减“负”。在全市各县(市)区设立信用修复咨询答疑热线,将信用约束重心从侧重事后向侧重事前转变。优先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容错纠错等柔性监管方式,减少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