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辽宁日报 2024年01月23日

据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眼解决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浦东新区更大自主权,支持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率先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支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十四五”期末,制度创新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取得突破,科技创新体系竞争力明显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在面上推广。到202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重要示范引领。

《方案》指出,要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坚持开放合作、先行先试,坚持系统观念、协同高效,坚持共建共享、精细治理,坚持依法依规、守牢底线。

就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方案》提出,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完善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机制。

《方案》强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放创新生态。优化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和资源配置。推动基础研究制度集成创新,健全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在前沿领域支持依法设立各类资金参与的科学基金会,建立向全球开放的科技创新定向捐赠机制。构建产业发展生态。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建立以企业家为主体的重点产业首席制造官制度。完善开放合作的国际协同创新机制。深化基础科学研究国际合作,建设世界前沿科学交流中心。依托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开展重大共性科技问题研究。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完善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研究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为跨境技术交易提供本外币结算等金融服务便利。健全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检察制度改革。

《方案》明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创新吸引和集聚世界优秀人才的体制机制。赋予浦东新区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审核发放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健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全链条培养使用体系。建立顶尖科学家“传帮带”机制,培养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外籍人才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允许应邀来浦东新区开展重要科研、交流、商贸等活动的外籍人士申请长期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为各类人才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环境。健全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方案》提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基础制度。

《方案》提出,深化人民城市建设实践,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创新高效能城市治理体系。建立高品质民生服务供给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