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人事选举;
五、审议通过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及其他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