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加强红色资源保护

辽宁日报 2024年01月09日

本报讯 记者文继红报道 记者从锦州市政府获悉,《锦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在辽沈战役纪念馆举行了《锦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条例》共三十一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等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建立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保护制度,明确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分类保护制度、保护责任人制度、抢救性保护制度,并对编制专项保护规划、设立专项保护资金等作出规定;促进红色传承,主要是对增强红色文化影响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品牌作出规定。

为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叫响“英雄城市”品牌,锦州在全市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活动启动当天,现场发放了《锦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手册,并展出宣传板。锦州市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还将组织开展全市红色文化遗存数量和保护情况摸底调查,全面落实定期风险排查和日常养护管理制度,集中开展抢救性保护和修缮,推进数字化保护进程等,防止红色文化遗存损毁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