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近日,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对一名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干部进行追责,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这名干部的酒驾行为发生在一年前。
“过去,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缺乏联动查处机制,对很多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现场处罚并不知情,无法及时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盘山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是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必须严肃追责。2023年,盘山县纪委监委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将公安机关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信息纳入平台,精准筛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名单,形成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追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
为强化警示教育,2023年以来,盘山县已召开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15场次,现场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超过1000份。盘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力度,进行倒查,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舌尖腐败”“车轮腐败”等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县纪委监委还追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教育监管责任,进一步严明纪法、整肃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