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卢莎
“没想到拖了5年都没能拿到的孩子抚养费,自打法院的同志来了俺家,仅用3天时间,孩子的生活支出和后续上学费用便有了着落。”家住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的吴某感慨道,“多亏了法院‘进家门’式办案,不但解决了俺们的难心事,更帮孩子找回‘失联’的母爱。”
“抚养孩子的钱,我一直都给他攒着,但是多年未见孩子,怕他不接受我。幸亏法院牵线搭桥,让我有机会对孩子作出补偿。”说出心里话,孩子妈妈泪流满面。宽甸县法院的“金牌调解员”王胜祥把法庭“搬到”农家院,双方当事人坐在炕头上唠着唠着就化解了心结,便出现了这个感人的场景,离异双方多年未解的矛盾“分分钟”得到解决。
“群众需求在哪里,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提到“进家门”式办案,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九连城法庭庭长于云峰多年走村入户颇有心得。丹东市各级人民法院、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法庭工作重心前移,将审判工作“搬到”群众家门口、炕头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门前院外,用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司法举措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只要能化解他们的矛盾,我们就是跑断腿、喊破嗓子也乐意。”为了了却两位古稀老人的“心头事”,也让这对昔日老友重归于好,宽甸县法院杨木川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真是跑了“山路十八弯”,为年逾七旬且听力不太灵敏的老年当事人“喊话”调解。
办案的过程如山路般“崎岖”。徐大爷和王大爷相识已有几十年,多年来王大爷一直拖欠徐大爷一笔借款拒不偿还,徐大爷无奈之下只能寻求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王大爷的电话却一直打不通,承办法官了解得知,王大爷住在青椅山镇一个偏远的山沟里,其已年过七旬,不经常使用电话。考虑到王大爷年事已高,居住地交通不便,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征得徐大爷同意后,承办法官与徐大爷一起到被告家中做调解工作。
在山路七拐八绕地颠簸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来到王大爷家中。调解现场,面对年事已高且听力衰退的王大爷,法官几乎一直在用“喊”的方式和其沟通交流。最终,二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案件得以化解,老哥俩重归于好。
返程的路上,夕阳的余晖洒进车窗,映照在法官的脸上。望着车窗外,绿色的山峦,清清的河水,大家的心情是美丽的,原本七弯八绕的路也感觉没那么难走。丹东把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经验成果充分运用到日常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为群众开辟法治绿色通道,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运用柔性调解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