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辽宁日报 2023年06月05日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原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订立的可疑类信贷资产转让协议》),以及借款人、担保人与原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工商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签署的下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原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工商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所享有的债权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原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承继并享有。

请债务人、担保人或其债务承继人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下转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