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二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食宿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破坏营商环境;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环保审批、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长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长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