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4月23日电 为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恶意抢注商标的违法行为,4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嫌违法的7家商标申请人、4家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所有申请人均将处以1万元的罚款,代理机构分别处以7万元至8.5万元不等的罚款。经查,7家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4家代理机构在知道上述商标申请侵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仍接受申请人的委托,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3月3日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火神山”“雷神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同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上海市4家代理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了约谈,要求代理机构撤回相关商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