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细化压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沈阳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学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按照省委“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的目标要求,不断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聚焦执法办案,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好打击、保护、服务“组合拳”,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做实平等保护,把公正司法压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警、每一起案件,秉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最大程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快速解决企业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狠抓集中整治,以务实举措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统筹推进落实《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及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委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省法院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和市纪委监委深化营商环境监督专项行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明显好转、根本好转。
要压实主体责任,以过硬作风护航营商环境。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常态化抓好司法作风建设,筑牢司法廉洁自律防线,以“立足审判、专心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为原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
沈阳中院副院级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曹佳 本报记者 关月